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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8: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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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林栗《东林林氏家谱序》
林氏先祖居福州长乐县七岸山下罗域地方, 去今县治三十五里。唐大中六年,僧惠蒙庐墓诵经, 有天降钱之异, 县令上其事, 勅旌表立孝门者。于九世为母弟本庙。建隆开宝中讳珝者,为殿前都虞侯, 彰武军都巡驿使, 与夫人重创石尤岭义泉寺, 捨洋门山庄田, 造塔建长明灯, 有碑誌存焉者, 为八世祖从兄弟。其他事跡不甚彰显, 参订后人,又多舛讹者,得以略之。高罗田庄属者, 吾祖之別业也。質之旧图十世祖兄弟数居焉. 今之存者希矣。高罗田庄,属长乐县之二难乡, 泉源里, 石尤岭下七层岸之麓, 其他界于长乐福清之间, 去两县各三十五里, 其风俗淳朴, 而力田少争斗.
建炎之初, 盗贼蠭起, 宰邑陈可大,团结乡社, 此则吾里之俗, 令泉源里无词讼入门, 亦无盗贼, 敦厚近古, 免其团结为可称者也。先大人娶于福清而徙居焉。予生福清,先世田园多在山下, 岁之往返, 族人之世远者莫得而详之。
淳熙六年(1179年)己亥之岁, 予居母艰, 庐于墓次, 慨念五年, 坟茔其四在岭北, 诸父亡者八人, 亦有一二房来徙福清者, 族系浸广, 子孙繁, 其名字之更易,齿序之后, 先第行之重复, 宾客予而过问之者,必审订而后知之, 况他日予之若子若孙乎, 况诸父昆弟之若子若孙乎, 将有遇诸途而不知其为诸父昆弟者矣。不知而问焉闾里之人,又不能知则忘之矣, 忘其诸父昆弟是忘祖也, 予心惧焉。乃追述吾別子而下以为家谱。之初而请于诸房各疏第行、名字、年月日时, 于其下稍加次序, 将命工镂板而蒇之, 以示子孙, 记曰:男子二十而冠, 而字之礼也。自今以后有既冠而更幼名者附于所生之末, 其已婚冠者, 別序第行名字, 年月日时, 先后而谱之。十数年后又有能出力而纂之者, 诸房各以谱参合而附註焉。庶几吾宗有所连连属不忘本, 初是区区之愿也。
仁以为施, 义以为行, 则时措之宜矣, 未当诩诩焉, 孑孑焉, 是其所掭持践履为可继者也, 故願与弟姪子孙守之, 倘有诈伪不情儇浮无行者, 则非吾族类矣, 此家谱之所为作也。
某既定家谱, 分弟侄, 因归之言曰:某与诸父昆弟则同祖, 某之子若姓则同髙祖, 孟子之泽, 五世而斩, 可不惧哉!闻之先生长者曰:祖先之泽施於后世, 如木之有本而为枝叶, 水之有源而为浸灌及於五世不为盛矣。若增植其本而愈茂之,濬治其源而愈深之,则本而又本, 源而又塬, 以三为五, 以五为九, 绵互无穷, 虽百世不斯可也。五祖先之所积者, 弟侄其知之矣, 是岂有他哉。公平信, 实畏谨而已若仁, 此家谱之所作也。
南宋淳熙岁次己亥年(1179年)三月
屯田员外郎 栗谨序
录自广东《番禺猛涌林栗世系记》
作者介绍
宋史•林栗传
林栗字黄中,福州福清人。登绍兴十二年进士第,调崇仁尉,教授南安军。宰相陈康伯荐为太学正,守太常博士。孝宗即位,迁屯田员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讲。
时金人请和,约为叔侄之国,且以归疆为请。栗上封事言:“前日之和,诚为非计。然徽宗梓宫、慈宁行殿在彼,为是而屈,犹有名焉。今日之和,臣不知其说也。宗庙之仇,而事之以弟侄,其忍使祖宗闻之乎!无唐、邓,则荆、襄有齿寒之忧;无泗、海,则淮东之备达于真、杨,海道之防遍于明、越矣。议者皆言和戎之币少,养兵之费多,不知讲和之后,朝廷能不养兵乎?今东南民力,陛下之所知也,朝廷安得而不较乎?且非徒无益而已。与之岁币,是畏之矣。三军之情,安得不懈弛;归正之心,安得不携贰。为今日计,宜停使勿遣,迁延其期。比至来春,别无动息,徐于境上移书,谕以两国誓言。败之自彼,信不由衷,虽盟无益。自今宜守分界,休息生灵,不烦聘使之往来,各保疆场之无事,焉用疲弊州县,以奉犬羊之使乎?”
孝宗惩创绍兴权臣之弊,躬揽权纲,不以责任臣下,栗言:“人主莅权,大臣审权,争臣议权,王侯、贵戚善挠权者也,左右近习善窃权者也。权在大臣,则大臣重;权在迩臣,则迩臣重;权在争臣,则争臣重。是故人主常患权在臣下,必欲收揽而独持之,然未有能独持之者也。不使大臣持之,则王侯、贵戚得而持之矣;不使迩臣审之,争臣议之,则左右近习得而议之矣。人主顾谓得其权而自执之,岂不误哉。是故明主使人持权而不以权与之,收揽其权而不肯独持之。”至有“以鹿为马、以鸡为鸾”之语。方奉对时,读至“人主常患权在臣下,必欲收揽而独持之”,孝宗称善,栗徐曰:“臣意尚在下文。”执政有诉于孝宗曰:“林栗谓臣等指鹿为马,臣实不愿与之同朝。”乃出知江州。
有旨省并江州屯驻一军,栗奏:“辛巳、甲申,金再犯两淮,赖江州一军分布防托,故舒、蕲、黄三州独不被寇。本州上至鄂渚七百里,下至池阳五百里;平时屯戍,诚哲无益,万一有警,鄂渚之戍,上越荆、襄,池阳之师,下流增备,中间千里藩篱,诚为虚阙。无以一夫之议,而废长江千里之防。”由是军得无动。以吏部员外郎召。冬至,有事南郊,前期十日,百执事听誓戒;会废节,有旨上寿不用乐,迨宴金使,乃有权用乐之命。栗以为不可,致书宰相,不听,乃乞免充举册官,以状申朝廷曰:“若听乐则废斋,废斋则不敢以祭。祖宗二百年事天之礼,今因一介行人而废之。天之可畏,过于外夷远矣。”不听。兼皇子庆王府直讲,有旨令二王非时招延讲读官,相与议论时政,期尽规益。栗以为不可,疏言:“汉武帝为戾太子开博望苑,卒败太子;唐太宗为魏王泰立文学馆,卒败魏王。古者教世子与吾祖宗之所以辅导太子、诸王,惟以讲经读史为事,他无预焉。若使议论时政,则是对子议父,古人谓之无礼,不可不留圣意。”
除右司员外郎,迁太常少卿。太庙祫享之制,始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别庙神主祔于祖姑之下,随本室南北向而无西向之位。绍兴、乾道间,懿节、安穆二后升祔,有司设幄西向。逮安恭皇后新祔,有司承前失,其西向之位,几与僖祖相对。栗辨正之。
除直宝文阁、知湖州。栗朝辞,曰:“臣闻汉人贾谊号通达国体,其所上书至于痛哭流涕者,考其指归,大抵以一身谕天下之势。其言曰:‘天下之势方病大瘇。非徒瘇也,又苦?灸盭。又类辟,且病痱。’臣每见士大夫好论时事,臣辄举以问之:今日国体,于四百四病之中名为何病?能言其病者犹未必能处其方,不能言其病而辄处其方,其误人之死,必矣。闻臣之言者不忿则默,间有反以诘臣,即对之曰:今日之病,名为风虚,其状半身不随是也。风者在外,虚者在内,真气内耗,故风邪自外而乘之,忽中于人,应时僵仆,则靖康之变是也。幸而元气犹存,故仆而复起,则建炎之兴是也。然元气虽存,邪气尚盛,自淮以北皆吾故壤,而号令不能及,正朔不能加,有异于半身不随者乎?非但半身不随而已,半身存者,凛凛乎畏风邪之乘而不能以自安也。今日论者,譬如痿人之不忘起,奚必贤智之士,然后与国同其愿哉?而市道庸流,口传耳受,苟欲尝试以售其方,则荡熨针石,杂然并进,非体虚之人所宜轻受也。闻之医曰:‘中风偏废,年五十以下而气盛者易治。盖真气与邪气相敌,真气盛则邪气衰,真气行则邪气去。然真气不充满于半存之身,则无以及偏废之体。故欲起此疾者,必禁其嗜欲,节其思虑,爱其气血,养其精神,使半存之身,日以充实,则阳气周流,脉络宜畅,将不觉舍杖而行。若急于愈疾而不顾其本,百毒入口,五脏受风,风邪之盛未可卒去,而真气之存者日以耗亡,故中风再至者多不能救。’臣愚有感于斯言,窃谓贾谊复生,为陛下言,无以易此。”
知兴化军,又移南剑,除夔路提点刑狱,改知夔州,加直敷文阁。夔属郡曰施州,其羁縻郡曰思州。施民谭汝翼者,与知思州田汝弼交恶,会汝弼卒,汝翼帅兵二千人伐其丧。汝弼之子祖周深入报复,兵交于三州之境,施、黜大震。汝翼复缮甲兵,料丁壮,以重币借兵诸洞,而乞师于帅府。栗曰:“汝翼实召乱者。”
移檄罢兵,乃选属吏往摄兵职,以渐收汝翼之权。命兵马钤辖按阅诸州,密檄至施,就摄州事。汝翼不之觉,已乃皇遽遁入成都。事闻,孝宗亲札赐栗及成都制置使陈岘曰:“田氏犹是羁縻州郡,谭氏乃夔路豪族,又且首为衅端,帅阃不能弹压,纵其至此。如尚不悛,未免加兵,除其元恶。”时汝翼在成都,闻之逃归,调集家丁及役八砦义军,列陈于沱河桥与官军战,溃,汝翼遁去,俘其徒四十有三人,获甲铠器仗三万一千。栗取其巨恶者九人诛之。田祖周由是惧,与其母冉氏谋献黔江田业,计钱九十万缗以赎罪,蛮徼遂安。既而汝翼入都诉栗受田氏金,诏以汝翼属吏,省札下夔州。栗亲书奏状缴还,并辨其事。上大怒。会近臣有救解者,寻坐栗身为帅臣,擅格上命,镌职罢归。既而理寺追究,事白,贷汝翼死,幽置绍兴府。居顷之,诏栗累更事任,清介有闻,复直宝文阁、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就改提点刑狱,又改知潭州。除秘阁修撰,进集英殿修撰、知隆兴府。召对便殿,奏乞仿唐制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一员,不以纠弹为责。从之。除兵部侍郎。朱熹以江西提刑召为兵部郎官,熹既入国门,未就职。栗与熹相见,论《易》与《西铭》不合。至是,栗遣吏部趣之,熹以脚疾请告。栗遂论:“熹本无学术,徒窃张载、程颐之绪余,为浮诞宗主,谓之道学,妄自推尊。所至辄携门生十数人,习为春秋、战国之态,妄希孔、孟历聘之风,绳以治世之法,则乱人之首也。今采其虚名,俾之入奏,将置朝列,以次收用。而熹闻命之初,迁延道途,邀索高价,门生迭为游说,政府许以风闻,然后入门。既经陛对,得旨除郎,而辄怀不满,傲睨累日,不肯供职,是岂张载、程颐之学教之然也?缘熹既除兵部郎官,在臣合有统摄,若不举劾,厥罪惟均。望将熹停罢,姑令循省,以为事君无礼者之戒。”上谓其言过当,而大臣畏栗之强,莫敢深论。太常博士叶适独上封事辩之曰:“考栗之辞,始末参验,无一实者。其中‘谓之道学’一语,无实最甚。盖自昔小人残害良善,率有指名,或以为好名,或以为立异,或以为植党。近忽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唱之,陈贾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务洁修,粗能操守,辄以道学之名归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迹犯败之类。往日王淮表里台谏,阴废正人,盖用此术。栗为侍从,无以达陛下之德意志虑,而更袭郑丙、陈贾密相传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言语,逐去一熹,固未甚害,第恐自此游辞无实,谗言横生,善良受害,无所不有!愿陛下正纪纲之所在,绝欺罔于既形,摧抑暴横以扶善类,奋发刚断以慰公言。”于是侍御史胡晋臣劾栗,罢之,出知泉州,又改明州。奉祠以卒,谥简肃。
栗为人强介有才,而性狷急,欲快其私忿,遂至攻诋名儒,废绝师教,殆与郑丙、陈贾、何澹、刘德秀、刘三杰、胡纮辈党邪害正者同科。虽畴昔论事,雄辩可观,不足以盖晚节之谬也。
录自《宋史•林栗传》
据广东番禺猛涌《林栗世系谱》:先祖系莆田北螺茂公孙文强公后裔, 五世祖迁公徙居长乐东林为开基祖, 再传十一世祖炳公迁居福清鳌里, 生子栗, 其裔衍番禺县, 金欧, 周南里分房;长陂头、竹脚、孟涌、草塘、员冈、南了等地。考辩:珝公系九牧藻公之孙, 珝公生文广、文纳, 文纳生子逵, 先移居浦上池头, 为西井小厅祖, 后复移居福唐门楼, 十一传生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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