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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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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11: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板橋的故事

開發前的板橋
  板橋在漢人未拓墾之前,是凱達格蘭族「擺接」和「武嘮灣」兩大社原住民漁獵農耕的地區。明朝中葉以降,漢人通商淡水,才開始在這地區的附近來往,但並未在這個地區居住開發。
天啟六年(1626年),西班牙人入據雞籠(今基隆),崇禎二年(1629年)再據淡水,並曾溯河至武嘮灣社等地。
崇禎十五年,佔據台灣南部的荷蘭人進兵北部,趕走西班牙人在荷蘭人的戶口表冊中,才正式現擺接社的記載,但當時仍無劃區域,本地仍無所屬。

康熙時期
永曆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開始劃分台灣郡縣,北部均屬天興縣(後升為州)。
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68年),以天興縣舊界設置諸羅縣。康熙三十六年的郁永河裨海紀遊中,記載有「擺折社」一地,康熙五十六年陳夢林的諸羅縣志也只載有「擺接社」之名,可見當時尚無漢人村莊,漢人來此僅止於和原住民交易貨物。

雍正、乾隆時期
雍正元年(1723年),大甲溪以北改設淡水廳,下置竹塹、淡水二堡,本地隸屬淡水堡。九年,另置八里坌巡檢(今八里鄉),掌管本地,此時閩粵人士來此開闢者日多,才漸有漢人村落。
乾隆十三年,有擺接堡名稱,此時本地直屬淡水廳。二十九年,已不見擺接社名稱,而擺接堡內也從一莊增為十三莊,其中屬本地者有三莊:擺接莊、新埔莊、廣福莊。
同治十年(1871年)擺接堡增為十七莊,本地有五莊;港仔嘴莊、新埔墘莊、後埔莊、社後莊、臼仔林溪洲(後分二地,溪洲莊相當現今板橋市溪洲里,臼仔林在今新莊市)。

光緒時期
光緒元年(1875年)裁淡水廳,改置台北府,下設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一廳,本地仍屬擺接保,隸屬淡水縣。當時擺接堡已增為三十五莊,在本地者有十五個街莊:枋橋街、崁頭厝莊、新埔莊、埔墘莊、深坵莊、下深坵莊、港仔嘴莊、江仔翠莊、溪洲莊、沙崙莊、番仔園莊、湳仔莊、社后莊、四卡(汴)頭莊、后埔莊。

日據時期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清廷因甲午戰爭戰敗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割讓日本。日人旋即規劃行攻區域,將台北府改為台北縣。
光緒二十三年,更改地方制度,於縣下設辦務署,再於辦務置之下設區,各區置街莊長。當時,擺接堡隸屬新莊辦務署,共分十二區,在本地者有五區:
枋橋區:轄枋橋街、後埔莊、四汴頭莊、湳仔莊。
社後區:轄社後莊、新埔莊、崁頭厝莊。
江仔翠區:轄江子翠莊、港仔嘴莊。
深坵區:轄深坵莊、下深坵莊、埔湳墘莊。
番仔園區:轄番仔園莊、沙崙莊、溪洲莊、西盛莊。
(西盛莊位於今新莊市)

光緒二十四年,廢新莊辦務置,擺接堡改隸三角湧辦務署。隔年,又廢三角湧辦務置,擺接堡改隸台北辦務署。
光緒二十六年,日人為方便徵收房匡稅,原擺接堡十二區改為六區,本地有三區:(合併深坵區)、江仔翠區(合併社後區)頂埔區(合併番仔園區:頂埔區在今土城市)。
光緒二十七年,日人大改地方制度,廢縣和辦務置,全台劃分為二十廳,廳下設支廳,支廳下設區。本地屬台北廳,支廳下設區。本地屬台北廳坊橋支廳,支廳下仍維持前述三區,不過區上加設番號,如枋橋為第十八區、江仔翠為第十九區。
光緒三十一年,擺接堡併為三區,本地為枋橋區,管轄光緒元年劃定的十五街莊:枋橋街、崁頭厝莊、新埔莊、埔墘莊、深坵莊、下深坵莊、港仔嘴莊、江仔翠莊、湳仔莊、社後莊、四汴頭莊、後埔莊。
宣統元年(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廢除街莊,將街莊合併規劃為區,由官府任命地方士紳擔任區長。
民國九年(1920年,大正九年),日人再度改革地方制度,將原來台灣西部的十廳合併為五州,並廢除支廳和區,州下設郡,邵下設街、莊,並更改地名。原枋橋區改稱皮橋莊,隸屬台北州海山郡。原本的十五街莊則不再稱為街、莊,而直呼地名,且「仔」字均更名為「子」如江仔翠更名為江子翠。
民國十八年(昭和四年),莊升格為街,本地稱為板橋街
光復後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次年即開始改革地方制度,將日據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八縣,並廢郡為區,廢莊為鄉,廢街為鎮,廢保甲為村、里,下為鄰;本地當時稱為台北縣海山區板橋鎮。
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台北縣政府遷至本地,乃廢海山區,本地由台北縣政府管轄。之後,本地發屏迅速,民國六十年人口已超過十萬人,符合縣轄設立規定,乃於次年升格為市,正式稱為板橋市。


開發時期的板橋-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以前
板橋地區在史前時代即有人類居住。根據民國五十年新埔遺址出土的匙形石斧判斷,屬距今二千至三千年前圓山文化後期的植物園文化系統遺物。圓山文化為新石器中期淡水河流域的主要文化。其後,凱達格蘭族的擺接社、武勝灣社等原住民在此農耕、漁獵(擺接、武勝灣均為原住民語之音譯)。擺接社址應在今社後里一帶,武勝灣社址應在港仔嘴一帶。明朝中葉以後,漸有漢人至此,但仍未具開發之寶。

到底漢人最早是何時何人來板橋開墾,實在無人敢下定論。據可考資料所載,應以賴重為最早。據賴氏族所載,賴重於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前來板橋開發,在因缺乏水源,發展不大。隨其後來此開發者日漸增多,他們大多在在的新海橋一帶上岸。不過這些開墾的先人,除了林成祖、廖富椿、吳紹恭、江樸亭、徐天行、楊發等人外,大多已不可考。楊發落腳在崁頭厝(今縣立體育館一帶)。林成祖不但開發了擉接十三莊,更開鑿了大安圳,大大加速了此一地的發展。

大安圳開鏧以後,擺接地區發展迅速,其至居台北地區開發之冠,而林成祖也成了本地最有名望的人士。根據乾隆十七年(1752年)佃批所載,當時林成祖開闢之擺接範圍為:「東至秀朗溪」「西至擺接溪」「南至擺突突」「北至武勝灣」。

嘉慶以後,擺接地區已經野田閒置,村莊煙火相望,大仍未形成街市,這與林成祖家之沒落應有很大的關係。當時板橋地區僅有崁仔腳(今接雲寺北一帶)的地方有草店二、三間地有一條小溪(今公館溝),這溪可通新莊一帶,為方便行走於是在溪上架一板橋(位於現板橋接雲寺的右前方),這個「枋橋」名稱的由來(「枋橋」名稱的由來「枋」即南音「木板」之意)。


細說林家「本源

板橋地區逐漸形成街市是在道光、咸豐年間的事,而這與本本源家族移居板橋有很大的關係。林本源家族源於漳州,林廷竹是其家族所能追溯到的最早祖先。林廷竹有三個兒子,長子林應寅原本是個賣油郎,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渡海來台,在今天的新莊一帶設帳授徒,當起老師。後來他的兩個兒來台尋父,其中之一,就是後來大富大貴的林平侯在十六歲時到鄭姓商人的米店當學徒,後來鄭姓商人贈他一筆錢,讓他可以自行從商。當時淡水河流域以白米運銷為貿易大宗,機靈的林平侯是先從運米的生意著手,獲利不少。不久,他與竹塹地區(今新竹一帶)林紹賢合辦全臺鹽務,並得到了個區的食鹽專賣權。賣鹽再加上福建開設的白米批發生意,使林平侯在短短一、二十年間成為巨富,嘉慶初年,他因不堪新莊泉州人甘擾,舉家遷至大嵙崁(今桃園溪)。嘉慶十一年(1806年),林平侯回大陸擔任官職。卸任回台後既富且貴,他先以大租戶的方式大事開墾淡北一帶,其範圍包括今天的臺北、桃園、新竹。其後,他更應同鄉吳沙之請,開闢三貂嶺路,並獲得了噶瑪蘭(今直蘭縣)的大片土地。這些土地加上其原本所經營的產業,使他儼然成為台灣首富。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林平侯去世,家業由其五個兒子飲記(國棟)、水記(國仁)、本記(國華)、思記(國英)、源記(國芳)繼承。「林本源」此一家號便在大嵙開始使用的(在現在大溪鎮體育場一角,尚留有一石碑,寫著:「林本源發祥之地」),至於為何用此稱號則有三種說法:
一、「本源」意謂著飲江本思源。
二、五個兒子中,只有國華(本記)和國芳(本源)為新生子,其餘為螟蛉子。
三、兄弟當中以國華及國芳特別傑出,兩兄弟互敬友愛,同產同居,所以號稱「本源」。
當時板橋的林成祖家族因大安圳崩壞,花費甚,乃邀林國芳至板橋共同經營。道光二十七年,林國芳、林國華在板橋崁仔腳建了弼益館,做為居住及存藏租穀之用,之後該館附近即成了農產品栠散及交易中心,稱為「枋橋新興街」。由於這個地區臨近「枋橋」頭端,因此也有人將附近地區統稱為「枋橋頭街」。

咸豐三年(1853年),林家興建落大厝,此時正值漳泉械鬥達到潮之際,本本源家族乃舉家遷至人聚居的板橋,也為皮橋帶來了前的繁華榮景。
咸豐五年,為防禦泉州人入,林本源出錢築「枋橋城保」,道逐漸成形,以中直(今府中)、福德、大東三街為中心。至今,林本源家族可說已完全取代林成祖家族在板橋地區的地位。
林國華有兩兒子:林維讓和林維源。國維讓為了消弭日趨嚴重的漳、泉之鬥,於同治二年(1863年),由徐世芳捐地,在大厝東側創設一「書社」,並由妹婿泉州舉人莊正當山長,廣邀、泉文人墨客在此吟詩作對。因書社面對大屯山及觀音山(大屯山是漳人聚集開墾之地,觀音山則是泉人開墾之處),故取名「大觀書社」,象徵漳泉團結、和平相處。同治十二年,林維讓將書社擴大,並改名「大觀義學」,廣收淡北一帶的藉此消除漳、泉長久以來的衝突。而慈惠宮、迪毅堂也在同年興建。

光緒四年(1878年),林維讓逝世,林維源成為林家實際的負責人,人口增多,原先的三菏大厝使用,乃興建五落的新大其附屬建築「白花廳」。新規模約佔枋橋城堡的四分一,再加上當時城內靠林家維的人很多,枋橋城堡儼然「林家城」。
林維源不僅捐獻局額行,對撫墾制度的推行(經措、剿番撫番)以及振興(貿易、基隆築港、採煤、造路等)多有貢獻,更在劉劉銘傳撫任內擔任幫辦和墾務大臣,受益良多。當時百姓都稱他為「林欽差」,由此可見他對板橋以及台灣貢獻深受百姓肯定。
林家花園在台灣文化及建築美學上均有其不可抹滅的歷史價值。然而,可惜的是,在文物古蹟不被重視的年代,五落新大厝以及白花廳,隨著都市計劃的實施,已被改建為店舖與住宅,最早的建築弼益館也己拆除成為停車場。三落大厝目前被林家改宗祠,予以保存。而花園部份則在民國五十九年捐贈給台北政府。縣府從民國七十年起著手規劃修復,於民國七十五年底竣工,總共耗資新台幣1億5,600餘萬元當時中央、地方各級司官紛紛蒞園參觀,可說冠蓋雲集。
這座清代庭園,百年來在砲火硝煙及風風雨雨中,始終靜靜的佇立於板橋西門街上,等待著誰和誰跟她一起回憶板橋舊事,遙想當年園中笑語遶繞、文人墨客齊聚的情景!

咸豐五年,漳、泉械鬥正烈,為防禦泉州人入侵,林本源家族興建了枋橋城堡。枋橋城堡設有五個城門:「東門」在現在慈惠宮東側,大約是「肯德基」前的位置;「小東門」在現在的文化路和北門街交界處;「北門」在今西門街和北門街交接處;「西門」在接雲寺左側;「南門」在今館前西路與南門街會合處偏右的南側。為方便城內居民外出汲水,城門與城門之間另開有小門。之後,城內的街道逐漸形成,以中直街(今府中路)、福德街和大東街為中心。
這座城堡是當時台北地區唯一設有城門的聚落,城牆約有一丈五尺高,寬二尺多,牆內又另築六尺高、五尺寬的牆圍,使城牆更堅固,發揮了安定地方的功用,吸引了更多漳州人入城居住,加速了板橋的繁榮,使皮橋接堡的商業中心。相傳當時甚許多拳山堡(今新店)的暗坑(安坑)以及四城、五城地區前來枋橋城堡購買日常用品。

水上行的記憶
昔日板橋的水上交通相當便利。根據同治十年(1871年)的淡水廳志記載:「擺接堡有上、下度,往新莊,上通大姑崁三坑仔(今桃園龍潭三坑村),下達淡水港。」上渡位於現在新莊慈佑宮前的河岸,下渡位於現在新莊廣福宮前的河岸,漲潮時在上渡登船,退潮則在下渡。當時從新莊往南走大料崁溪即今大漢溪)可到洮園一帶,循淡水河可到淡水,甚至可再轉基隆河到瑞芳。因此當時許多板橋居民到新莊坐船。

板橋本地早期對外的主要交通為湳仔津渡,此為大料崁溪支流湳仔溝的河港,可上通大料崁溪,下與新店溪會合,行至艋舺,大程(今台北市延平北路一帶)甚至遠至新店。

日據初期板橋對外的交通,船渡仍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當時板橋地區共有板橋-新莊渡、仔嘴、艋舺渡、沙崙渡、番仔園渡等。

港仔嘴渡位於港仔嘴舺(今萬華)隔新店溪對望行船至舺及大稻埕,也可以到新店、景美(景尾)、木柵一帶。根據明治三十六年編「台北廳誌」記載溪從海山堡新溪洲至大稻埕 公里,可通行載重10石至20石,頭又根據明治四十一年的調查,大料崁溪自海山堡三坑仔莊起至大埕,約42公里、可通船。到了大正八年(1919年),總督府興建桃園大圳,引大料崁溪灌溉農田,致使水量減少,楫也受到影響,不過仍能行小船,當時大料崁溪自台北經新莊,至海山堡新溪洲,約40公里,可通行載重10石至20石左右的河船;而從新溪洲溯河而上,約20公里,可通行小舟。

當時,湳仔津渡也因大料崁溪水量,以及鐵路,軌道台車的鋪設,運漸被陸運取代,最後只利舟渡。昭和八年(1933年),港仔嘴及萬華間的昭和橋(即今光復橋)與建完成後,仔嘴渡也沒落了。昭和十六年(1941年),板橋、新莊之除了渡船以外,淡水河上可見比稍大的貨船。然而到了昭和十八年,大崁溪的水量己只能行駛渡船和竹筏。

台灣光復以後,由於水利開發,水量的利用增加,導致水流減少,淤積日漸嚴重,板橋的水運也就逐漸沒落了,民國五十年後,公路,橋架陸續建設完成,水上行舟也就成了歷史的記憶。

大觀書社

咸豐九年(1859年)北台灣發生嚴重的漳泉械鬥,死傷慘重。為了消弭漳泉間對立的宿怨,林維讓在妹婿泉州舉人莊正倡議下,於同治二年(1863年)在大厝東側(今西門街五號)創設一「書社」,並由莊正當山長,廣邀、泉文人墨客在此吟詩作對。因書社面對大屯山及觀音山(大屯山是漳人聚集開墾之地,觀音山則是泉人開墾之處),故取名「大觀書社」,象徵漳泉團結、和平相處。同治十二年,林維讓將書社擴大,並改名「大觀義學」,廣收淡水一帶的漳、泉子弟聚集一堂讀書人,望藉此消除漳、泉長久以來的衝突。

在莊正留下的「大觀義學碑記」中記載;「義學之前,大屯、觀音山對詩峙焉,故名大觀....中杞文昌帝君....兼奉濂、洛、關、閩五先生,示學術之標準。前為行禮出入之所,兩旁之所,兩旁學舍十餘,前後有隙地可擴充,尚遲有待。」

大觀義學前臨板橋城堡,後民宅,左邊是文昌街,格局二進,前為門樓,後有內埕,兩旁有過水廊,正殿奉杞文昌帝君,並做為講堂之用。兩側的護龍共有10間,做為學舍。清光緒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七(西元1899年一月十八日,明治三十二年),日本人將大觀義學就地改為枋橋公學校,直到光緒三十四年齡1908年六月)枋橋公學校新校舍落成,才遷離大觀義學。

民國十七年(1928年),林嵩壽、林履信等人在大觀書社設立「板橋幼稚園」,民國五十六年,改名為「大觀幼稚園」。民國四十九年大觀書社成立管理委員會。民國五十一年,為「發揚中華文化」,政府下令各縣市興建孔廟。板橋孔廟原本預設置在漢生東路旁(現在的新站特定區內),但因缺乏經費,於是從大龍峒的孔廟分靈至大觀書社。因此,現在除了農曆二月初三的文昌帝君聖誕慶典外,大觀書社在孔子誕辰日也會舉行祭孔大典。

歷史的見證-土地公廟

土地公廟可說是台灣最常見的廟宇之一,但是多地方歷史或許就藏在這些看起來並不起眼的廟裡面。

在板橋地區較具歷史的土地公廟有埔墘宮(約乾隆十九年)、湳興里福德宮(約乾隆四十五年)、港嘴里福德宮(約乾隆五、六十年間)、後埔福德宮(相傳為乾隆時期開發後埔時所建)、重慶路福德祠(約嘉慶元年)、深丘里福德宮(光緒八年)、信義厚宮(約光緒十二年)、中山路承德宮(光緒三十三年),這些都是隨著先人開發板橋而建,兩百多年來默默守護著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

陪伴板橋開發的接雲寺

板橋城一帶的居民以祭拜觀音媽為主,不同於浮洲地區祭拜保儀大夫、江翠地區祭拜保生大帝。但最初板橋並沒有奉祀觀音媽的廟寺,居民必需到現在中和「圓通寺」上方的石壁湖「慈雲巖」祭拜。由於遙遠加上山路不平,對於當時綁小腳的婦女來,進香相當不方便,因此民眾向廟方商議,每兩三個月請觀音媽下山到板橋,讓民眾祭拜。

咸豐三年(1853年),漳泉械鬥正烈。由於「慈雲巖」是漳洲人的信仰中心,這座建於雍正年間的廟宇在紛亂中被泉州人焚毀,所幸當時觀音媽的神像被迎到橋而倖免於。咸豐六年,林本源家族在板橋城堡的西北隅,也就是在現在林家花園停車場的尾端,廟供奉這尊觀音媽,並定名為「接雲寺」,也就是接中和「慈雲巖」香火的意思。同治七年(1868年)由於林家園邸擴建,乃遷移到現在的位置。

目前接雲寺的所在地,原是湳興里里長胡崇浩曾祖父輩居住的地方。在林家的商議下,胡家舉家遷到現在的湳興里,只留下了胡家所奉祀的「定光古佛」在接雲寺內接受信眾祭拜。

過去每年農歷七月中元普渡,「接雲寺」都會舉行盛大的盂蘭盆祭,並在湳仔溝舉行放水燈儀式,湳仔溝積之後,改到新海大橋舉行。普渡之後,大約下午四、五點鐘左右會舉行「搶孤」活動,當時的盛況可說是全台之冠,不過民國二十五年之後,因台灣進入戰時狀態,搶孤動也就停辦了。

日據時期的板橋

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四月,中國因甲午戰爭戰敗,被迫簽訐馬關條約,台灣、澎湖割讓日本,台灣地區正式受日本統治,第一任總督為樺山資紀。

同年五月邱逢甲創議自主,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唐景崧為總,年號水清,以藍底黃虎為旗,並發行銀票,不過歷時不到五個月就被日軍「平定了」了。據台不久,日人即著手規劃行區域,置台北縣,縣以下的地方行政大致仍沿襲清廷舊制。

當時仍有許多民眾組成抗日義軍,日人為清查抗日台民,於是利用地方士紳做為籠絡之計,並於各區成立保良局,局長即由地方士紳擔任。當時枋橋保良局長為林應東和魏君己。枋橋保良局隸屬台北城(今台北市)保良總局新莊分局,主要事務就是檢舉抗日人士。

光緒二十二年,廢除保良局和總理,改設事務人員,辦理地方行政事務。

光緒二十三年,總督府開始改易地方制度,於縣下置辦務置,再於務署下設區,各區都有街莊長。擺接堡隸屬新莊辦務置,共分十二區,在板橋者有五區。在歷任了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三位總督的軍政統治,全台抗日活動仍不斷,也使日本國內對台失去信心,甚至有人建議以一億圓將台灣賣給英國。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第四任台灣總督兒至太郎就任,民政長官為後藤新平,沿用清朝制度,實施「保甲條例」(每十家為一牌,設「牌頭」每十牌為一甲,設「甲長」;每十甲為一保,設「保正」),厲行連坐法, 一家犯法,十家株連,一家窩匪,九家連,坐以連帶任保持地方安寧,造成人人自危,保正、甲長為警察的輔助,幫警察取締人犯、監視人民、整理戶口、催繳稅捐、分派勞役。他們均為無給職,但享有零售專賣品的權利。專賣是日本壟斷台灣經濟、資源的手段,也是總督府最大的財源,約佔歲入的30%。在此制度下,只有日本商人、退職官員及少數親日的台灣人才有專賣品販賣權,一般地方名望和保正、甲長則擁有零售權。從光緒二十三年至民國三十四年專賣品計有鴉片、樟腦、鹽、香煙、度量衡、酒、酒精、洋火、石油、鹽汁等。

除了保長制度外,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在光緒二十四年十一月又制定了「匪徒刑罰令」,配合保甲條例,將抗日義軍逐一招降、誘殺,抗日活動也才稍漸平息。

這一年,新莊辦務署廢除,擺接堡改隸屬三角(今三峽)務署。隔年,又廢三角湧務署,接堡改隸台北辦務署。光緒二十六年,為方便徵收房屋稅,原擺接堡十二區改為六區,在板橋者有三區。隔年,總督府大改地方制度,廢縣和辦務署,全台劃分為二十廳,廳下設支廳,支廳下設區。本市屬台北廳枋橋支廳。這年,「台北郵便電信局枋橋出張所(皮橋邸局前身)」設立。

在抗日活動稍平息後,總督府重新擬定治台方針,改採懷柔政策,放棄武力討伐,並舉行「楊文會」、「饗老典」,招待地方士紳、文人參觀日本在台的各項建設成果,甚至開酒宴、賞紅包、頒發紳章,企圖藉此收攬人心,此舉對於緩和抗日情緒也有相當成效,到了光緒二十八年,台灣人民抗日活動才真正平息下來。

光緒二十八年,兒玉總督公佈「台灣糖業獎勵規則」、採行「原料採收區域制度」,在指定區域,內非輕政府許可不得設立糖廠,蔗農也不得越區出售甘蔗,只能賣給政府指定區域內的糖廠。板橋地區有「林本源製糖會社」在溪州設廠。蔗農採收的甘蔗訂有等級,但其標準、價格和重量都由會社定,蔗農也因此吃了許多悶虧,所以後來有句俗諺語:「第一憨,選舉運動;第二憨,種甘蔗給會社磅。」糖業成為日本帝國主義台灣經營最成功的事業,而台灣最肥美的土地也大半被日本會社強佔做為田。

光緒三十一年,全台實施第一次臨時戶口調查,奠定台灣戶籍基礎。擺接堡合併為三區,仍隸屬枋橋支廳。本市地區枋橋區,此時莊長為地方行之基層組織,枋橋區莊長為陳少碩。

光緒三十二年(明治三十九年)四月,陸軍大將佐久間左馬太接任第五任灣總督。由於兒玉源太郎時期,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政績頗受肯定,不僅摧毀了清朝沿下來的諸多制度,更使台灣向現代化邁進了一大步,因此卸入即被佐久間左馬太聘為台灣總督府顧問。

宣統元年(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台灣總督府廢除街莊制度,合併街莊規劃為區,由日本政府任命地方士紳任區長。林清山為當時枋橋區區長。同年,總督府廢止除曆。

宣三年,總督府強制規定二十歲以下台灣女子須足解纏,不得再綁小,違者罰金六百圓,不過仍未使這種陋習根絕。

民國四年(1915年,大正四年)五月,安東貞美就任第六任總督,開始實施「斷髮(辮)」。同年發生著名的「焦吧年(今玉井鄉)」事件。

民國七年六月六日,第七任總督明石元二郎就任,六月二十七日即公佈了「違警例」,如:無一定住所、亂先動物屍體和汙穢物、流言、室外演講政治、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隨地吐啖、引誘學生飲酒玩耍、未打掃公廁....等總共一百二十二項違警條例,人人聞警色變。當時有首謠,「杏仁茶,見著警察硞硞爬,碗公摃破四五個,警察掠來警察,雙腳跪齊齊,大人啊!後回不敢賣。」這正是當時流動攤販被警察取締的寫。當時一般民眾都稱警察為「大人」,由此可見警察在當時民眾心中的地位。當時,「不乖,叫大人來掠去」更成為民眾唬哄小孩的絕招。

這一年,板橋地區成立了兩家金融機構:「有限責任枋橋信用組合」(板橋市農會前身)、「彰化株式會社枋橋出張所」(彰化銀行板橋分行前身)。民國八年十月,第八任總督田鍵治郎就任,他是文官出身(前七入督均為武官),自此結束了日本在台灣的第一階段武官統治。

民國九年,總督府再度改革地方制度,將台灣西部十廳合併為五州(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廢除支廳和區,州下設郡,郡下設街、莊,並更改地名。原枋橋區改稱板橋莊,隸屬台北州海山郡。

民國十年,「台灣文化協會」成立於台北市,成為當時民間最具份量的政治運動領導團體,領人為林獻堂,要求廢除「三一法令」。「三一法令」的前身即是被台灣人視為惡法之源的「六三法令」,該令公佈於光緒二十二年,賦予台灣總督立法權,使台灣總督成為名副其實的「土皇帝」。此令的實施年限原為三年,但為了高壓統治一延再延,最後迫於壓力,於光緒三十二年廢除,但代之而起的卻是換湯不換藥的「三一法令」。

民國十二年元月,總督府宣佈「治安警察法」,大力締治治運動。同年九月,第九任總督內田嘉吉就任,十一月,辜顯榮、黃逄平、林態徵(林維讓之孫)等人組成「台灣公益會」,抵制台灣議會請願活動及文化協會的筆伐,被文化協會批為「二十世紀的敗類」。十二月,為壓制台灣議會請願運動,總督府拘捕台灣人士六十餘人。

民國十三年九月,第十任總督伊澤多喜就任。伊澤多喜上任後,大肆調整各級官員,為了安撫被迫退職的官員,乃宣佈實施「退職官員承購土地方案」,於是三百七十名退職官員以極低的價錢購置了近四千甲的土地(實際上,大部份土地最後都落入所謂「拓殖會社」手中),造成許多農民喪失辛苦開墾的土地,也因此使農民抗爭運動更加激烈。農民抗爭運動早在這一年的四月就已發生,當時化二林蔗農群起向林本源製糖會社抗爭,開創了台灣農民組合運動的先河。

除了糖以外,台灣另一項出口大宗就是。日本據台以後,因日本本國米產不敷日本人食用,於是將台灣視為「米倉」,但因台灣產的秈米(日人稱為「在來」)較不黏,日人吃不慣,乃在台灣試種新品種,這也是日本想要擁有土地所有權的重要原因之一。民國十三年新品種的米試種成功(民國十五年四月,正式命名為「蓬萊米」),米再度成為台灣首要作物。民國十九年以後,米和糖占台灣輸出總額的70%。當時台灣島內的米穀流通,仍油台灣地主和糧商所設的「土壟間」所控制,直到中日戰爭爆發後,才由總督府統一控制。

民國十四年,全台各地實施戶口總檢。此後,板橋的地方行政長官(莊、街長)均由日人擔任,直到台灣光復。

民國十五年七月,第十一任總督上山滿之進就任,他不但沒有廢除伊澤多喜的土地政策,更在民國十七年二月實施「台灣土地收用(徵收)規則」,一半以上的台灣農民都成了佃農,須向拓殖會社承租耕作。

民國十七年六月,第十二任總督川村行治就任。民國十八年,板橋莊升為板橋街。同年七月,第三任總督石塚英藏就任。十月,爆發世界經濟大恐慌。

民國十九年十一月,台灣新民報舉辦了一次市、州議員的模擬選舉,將選票印在上,民眾只要將自己理想中的候選人填在選票上寄回報社即可。結果反應熱列,報社共收到十九萬張選票。隔年一月公佈當選名單,其中當選台北州議員的十個名單中,林本源家施即佔了二名:林伯壽(林維源之子)、林態光(林維讓之孫)。

民二十一年三月,南弘就任第十五任總督;五月,中川健藏就任第十六任總督。這一年,日本受到世界經濟蕭條的影響,景氣開始低迷,即所謂「昭和恐慌」。可想而知,台灣成了日本經濟復甦所必需的壓榨對象。

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舉行第一屆市、街莊議員選舉。當時,為了「滿足」台灣民眾設置議會的期請願動,總督府依行政區城的公民數公佈議員名額,不過須「滿二十五歲以上並年納五圓以上稅額的男子」才有投票權。這就是台灣的第一次正式選舉,投票率高達95%。民國二十五年九月,日本派海軍上將小林躋造出任第十七任台灣總督,台灣再度進入武官統治時期。

民國二十六年,中日爆發七七蘆溝橋事變,台灣軍司令宣佈台灣進入戰時體制,實施燈火管制,更準備將台灣的人力、物力挹注在對中國的「聖戰」。同時,台灣總務長官森岡二郎也宣佈實施「國民精神總動員」、促台灣人民「發揚國民精神,進而達成皇國臣民的義務。」總督府也開始徵召台灣青年充任大陸戰地軍伕。

民國二十八年,台灣總督小林躋造宣佈治台重點:「皇民化、工業化、南進政策」。民國二十九年二月,為紀念日本皇紀紀元2600年,總督府公佈「改姓名辦法」,半強迫性地要台灣人改換日本姓名。很多台灣人不願改姓,但迫於無奈只好把原來的姓氏隱藏在日本姓氏下,例如姓黃的就改為「田中」、姓林的就改為「小林」。另外,又將農曆元旦起的五天定為「勞動服務週」,強迫台灣人民參加勞動服務,為的就是不讓台灣人民過農曆年,和日本統一過新曆年,使皇民化運動能更加徹底。

民國二十九年十一月,第十八任台灣總督長谷川清就任。隔年四月,台灣的皇民奉公會成立,由台灣總督長谷川清兼任總裁,地方各州、廳、市、街、郡、莊均設支部及區分會、最基層為奉公班,積極推展皇民化運動。

民國三十年十二月八日,日本倫襲珍珠港,爆發太平洋戰爭,不久美軍開始空襲台灣,台灣人從此過著躲警報的日子。根據今年九十歲的陳阿鳳老太太回憶道,有時候走在路上聽見空襲警報,不及跑到防空洞,就地就跳進水溝中,只露出一個頭。而為了提供前線戰士充裕的軍糧及戢備,台灣總督府不但強制徵收民間金屬,還實施配給制度,大凡米、肉、布料、醬油等日常用品,每戶圴按戶口人數領取配給。在配給制度下,每戶所能分到的米、肉都相當有限,根本吃不飽,只好以蕃藷裹飢。那時,不但布袋戲、歌仔戲禁演,也不淮台灣人參拜寺廟,改日本神社,甚至連長老教會也被強迫納入台灣基督教奉公會,改參拜神社。

民國三十一年,日本內閣通過台灣人,志願兵入伍(之前台灣人只能當軍伕、軍屬),直到戰爭結束,台灣人共有六千多名陸軍、一萬一千多名海軍加入志願兵行列。根據皮橋莊賜川先生回憶,當時民間疾苦,一般人平均一個月只有二十圓左右的收入,加入志願兵一個月則有一百到一百二十圓左右,因此有不少年輕人自願入伍。

到了民國三十三年,開始強行徵召台灣青年入伍,共有二十多萬青年被徵為義務兵及軍屬,戰死者三萬多人。

同年,總督府還訂定「女子報國救護隊組織運營要網」。陳阿鳳老太太說,當時保正會召集村裡的女人,組成救火隊,訓練救火事宜,不過直到戰爭結束,並沒有真正派上用場。此外,總督府還勒令民間將黃金、鑽石等貴重物品「買」,給政府,美其名為「買」,實際上是搜括。年底,台灣未任總督安藤利吉就任。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台灣、澎湖依波茨坦宣言歸還中華民國。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在公會堂(今台北市中山堂)舉行受降典禮,下午三點,全省各地舉行光復慶祝活動,正式結日本在台五十年的統治。

板橋公學校

日本據台以後,第二天就租用台北大稻埕港邊街的舊德國領事館,成立學務部,做為全台最高教育行政機關,展開殖民教育,積極推行「國語」(日語),希望藉此同化台灣人民,進而達到效忠天皇的最終教育目的。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台北芝山巖開漳聖王廟設立國語傳習所,開始教授日語,此即為日本在台教育的先聲。光緒二十二年,制定國語傳習所規則,於全台設立14所國語傳習所,並分甲科(15~30歲就讀)、乙科(8~15歲就讀)。不過當時台灣抗日氣氛仍濃,大多不願將子女送到國語傳習所就讀,據說第一批入學者僅有六人。當時台灣的教育仍以書房、私墊為主,根據統計,光緒二十二年台灣書房數目有1,700處左右,學生有三萬多人,而國語傳習所上課的學童只有幾百人。日本當局不願這些教授漢文的書房阻礙日語的推行,於是在國語傳習所迅速成立甲科,積極招收成人學日語,甚至發放膳食費一天十錢、津貼一天五錢,以吸引民眾就讀。

光緒二十四年,學務部在公佈了「台灣公學校令」之後,更頒佈「書房義墊規程」,經常藉「監督指導」之名加以干涉,以致書房紛紛關閉,數目也逐年減少。「台灣公學校令」主要是對日本及台灣兒童採差別教育,並將國語傳習所改制為公學校(即公立學校之意),修業年限六年,這也是目前台灣小學教育模式沿革的由來。板橋最早的公學校即是在這一年創校。

最初,日本政府就地在大觀義學創設枋橋公學校,以文昌祠暫時充當教室使用,由教師寺內又男兼任第一任校長。當時,公學校的經費必須由當地的市街莊負擔。「枋橋公學校」的經費主要來源即是大觀義學的學租。光緒三十三年,枋橋公學校另外闢地建校,林本源家族更捐金22,794元做為建校經費。

公學校是專為台灣人子弟設立的初等教育機構,至於原住民子弟則就讀「蕃人公學校」,其課程均著重在日語的教授。當時另有「小學校」,專收在台日人的子女,不過也有少數地方名人的子女就讀。

雖然日本政府極力推廣教育,不過當時就讀者仍然很少,學校老師還得挨家挨戶請家長將子女送到公學校上課。據說枋橋公學校成立的第一年,在大觀義學所舉行的開學禮典中,全校班級僅有二班、教員二位、男學童九十九人、女學童九人,學生共計一0八名,不過完成學業者廖廖無幾。光緒三十一年第一屆畢業生僅僅記載了陳弄獅及林儒兩名學生已。

光緒三十四年五月一日,枋橋公學校另外設立了枋寮分教場;同年六月十四日,由本本源家捐資興建的新校舍落成,枋橋公學校遷移至現在板橋國小位置,才開始具有校園規模。當年日人還在校內興建「建學碑」,紀念林本源家族的樂捐義舉。

宣統元年(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四月設立土城分教場。民國元年(1912年,明治四十五年、大正元年),枋寮分教場獨立,改稱漳和公學校(即今中和國小)。

民國二年,枋橋公學校第九屆畢業典禮,才開始出現女子畢業生一林何昧、周金枝兩位。同年,土城分教場獨立,改稱「土城公學校」(即今土城國小)。民國四年,附設實業科。

絲枋寮及土城分教場之後,其他分教場也陸讀設:

民國八年四月一日,設立江子翠分教場;民國十三年四月一日獨立,稱為「沙崙公學校」(今沙崙國小)。

民國十年,因配合枋橋地名改變,改稱為「板橋公學校」,並廢除實業科,改附設簡易農業學校(隔年改為高等科)。

根據板橋街誌記載,民國二十二年(昭和八年)的皮橋公學校班級數為:高等科二班,人數69人(均為男生);本科為二十一班,男913人,女407人。可見當時女生就學者仍少,而且小學畢業後大部份沒有再繼續升學。

民國十一年,總督府頒佈「新教育令」,撤銷日本及台灣兒童的差別教育,小學校開始招收台灣學童,不過要常用日語的家庭子女才有資格。至於中等以上的學校,則一律採日本、台灣學生「共校」。

民國二十六年,中日爆發七七蘆溝橋事變,台灣軍司令宣佈台灣進入戰時體制。民國二十七年,文部省發動「學生動勞動員」運動,學生在校需參加「勞作」。

民國三十年三月,總督府公布「國民學校令」,公學校、小學校一律改稱國民學校。四月一日,板橋公學校正式改名為「板橋國民學校」。民國三十四年二月一日,板橋國民學校的校舍被日軍接收充當病院,使得學校被迫停課,直到同年九月一日抗戰勝利,日本投隆之後,才收回校舍,並召栠學童及本省籍教職員,在十一月一日舉行板橋國民學校的光復典禮。總計光復前,「板橋國民學校」的畢業生統計資料共有5,786人。

日據時期的金融機構

日本據台後,日本商社也想向台灣分一杯羹,在跨國企業三井物產、三菱商事帶頭下,日本各大小企業紛紛進駐台灣。因此對於是否在台成立「本地銀行」,也成了總督府的主要課題之一。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第一任總督樺山資紀在卸任前,終於批准大阪「中立銀行」來台創設分行。第二任總督桂太郎最初對於設置「本地銀行」仍舉棋不定,但經朋友勸說,乃積極向東京爭取設置「台灣銀行」。不過直到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治台後,台灣銀行才在五百萬準備金下正式開業,時為光緒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三天後,台灣銀行發行了以「鳳」為圖案的壹圓銀券,背面印有:「憑票在台灣銀行隨時換銀壹圓。」

之後,日本企業紛紛來台設行貨款,主行淘金。民國元年(大正元年)以後,台灣銀行發行的紙幣,背後都印著鵝鑾鼻燈塔的圖案,以鼓勵企業「南進」,這也是日本治台的重要政策之一。台灣各項產業在台灣銀行的積極運作下迅速開發,貿易量也逐年大幅增加,台灣成為「大日本帝國富強的基礎」(日本史學家喜安幸夫之語)。台灣銀行不但在台灣各地設置分行,甚至在大陸、日本、歐、美也設有分支機構。板橋地區直到民國七年(大正七年)才有兩家金融機構設立:「有限責任枋橋信用組合」、「彰化株式會社枋橋出張所」。

有限責任枋橋信用組合於民國十一年擴大營業,更名為「有責任板橋信用利用組合」,以後陸續更名多次:民國二十一年(昭和七年)更名「有限責任板橋信用利用購買組合」、民國二十三年更名「保證責任板橋信用利用購買販賣組合」、民國三十三年改稱「板橋街農業會」,金融業務仍歸其信用部門,此即板橋市農會前身。

彰化株式會社枋橋出張所,於民國十八年(昭和四年)升格為古店,此即彰化銀行板橋分行前身。

板橋變電所

台灣早期居民使用的照明器具為油燈,主要材料為煤油和燈蕊。台灣最早的「電汽燈」出現在光緒十四年(1888年),不過只限台北城的巡撫衙門、布政衙門、機器局和艋舺(今萬華)等少數重要地點。光緒二十三年(明治三十年),日本據台的第三年,「台北電燈公司司」成立,不過隔年就解散了。直到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台北城才全面設立電燈,根據光緒三十二年初統計,用電肩為569家。

板橋地區開始供電的時間在民四年八月一日,當時在南門街設有「台灣總督府作業所枋橋散宿所」,僅供300盞電燈,動力為二馬力二台,點燈區域有四汴頭、後埔、湳子、埔墘、深丘、沙崙、江子翠、社後等地區,至民國二十一年底,已增為2,244盞,動力共有三百馬力。

民國十七年,在現在四川路設置了「台灣電力會社皮橋變電所」,直到民國四十七年才遷移至現在土城金城路。四川路原址則改為「台北市電力公司板橋服務處」,也即現在的「台北區管理處板橋服務所」。

板橋酒廠創辦於民國二十六年(昭和十二年,1937年),以一百五十萬日幣興建完成。民國二十八年開始製造,初期以清酒、福壽酒為主。最初名為「板橋酒工場」,位於八角竹圍地區,也就是現在的文化路一段。光復後,由專賣局接管,改稱「板橋酒工廠」。民國三十六年奉令改隸酒業公司,更名為第三酒廠。同年五月酒業公司撤銷,七月改隸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民國四十六年,冠以地名,改稱板橋酒廠。

民國十十六年四月一日,酒廠拆遷至林口,原地已劃為板橋新站專用區。目前,只剩下菸酒公賣局板橋分局華江配銷處仍在運作,但不久也將遭拆除。

板橋郵便局

台灣地區最早的郵局出現在光緒十三年(1887年)的台北城(今台北市)。板橋地區則直到光緒二十六年(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才設立「台北郵便電信局枋橋出張所」,後來多次易名。光緒三十三年復改為「台北郵便局枋橋出張所」,並兼辦電話業務。民國四年(大正四年)改稱枋橋郵便局,民國九年改稱板橋郵便局,民國三十年(昭和十六年)改為特定板橋郵便局,局址在今府中路69號。光復後,改稱板橋郵電局。民國三十八年,郵電分辦,改組為板郵局,遷至府中路16號。民國六十五年再遷移至文化路一段395路號現址,原址則改為第七支局。

光復後的台灣印象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皇公佈「終戰詔勒」,隔日台灣總督安藤利吉勸告各界勿輕舉妄動。但因台灣人民長期受日人壓迫,因此許多日人(尤其是警察)遭到毆打,而據說日人也都「乖乖的」,不會反抗。

同年九月一日,國民政府派陳儀為台灣省行長官,十月七日,第七十軍分乘四十多艘美艦抵達台灣,陳儀本人則在十月二十四日抵台。

據當時任教於板橋國校的朱朗陽先生描述:那時聽說國軍要到基隆,大家就拿著小國旗,相約到基隆碼頭去歡迎。當船抵達時,大家一陣又一陣歡呼,非常熱情。但是當民眾看到國軍穿著包子鞋、挑著擔子、帶著雨傘(日本軍人是不准帶傘的)、衣服皺巴巴的,一點都不像軍人,而且對歡迎民眾也沒表示一點感謝之意,大家心裡都非失望,對國軍的印象也不是很好。不過一般來說,光復之初台灣民眾對國民政府接管台灣是很高興的。朱朗陽先生說,那時聽說國軍要到松山機場,而且有「大人物」會到,他們一群人就從皮橋騎著腳踏車到松山機場,去歡迎一個毫不認識的長官,不過後來並沒看到所謂的「大人物」。

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改正台灣行政區,全省分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花蓮、澎沽八縣,並將邵改為區,街改為鎮,莊改為鄰。

光復後台北縣第一任縣長為陸桂祥,是大陸派過來的,他說:「你們板橋鎮去請一個人出當鎮長」,據說林本源家族的林宗賢先生就是這樣被推舉為板橋第一任鎮長。

當時,因米糧不足,資鴻缺乏,米價、物價均暴漲,以米價來說戰爭結束時一斤2元,到了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已漲到一斤40元;日常用品方面,煤漲了430倍,糖漲了790倍,其他物價平也都漲了10倍以上。然而陳儀不但未體察民情,更濫發鈔票,造成經濟恐慌和社會動亂,加上對國軍、公務人員毫無約束,任其欺壓百姓,終至引發二二八事件。

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正式播遷來台,五月十九日由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宣佈弁嚴令,開始實行宵禁,商店和娛樂場所必須在晚上十二點前停止營業,人民外出需帶身份證備查,否則一律拘提。此外也不得囤積商品,限制出入境,嚴禁集會、罷工、請願、遊行,禁止私貼標語、散佈謠言,又另訂相關法令,凡罷工、鼓惑民眾暴動、放火....等十項皆處死列。這項禁令直到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國民黨政府才在內外壓力下宣佈解除。

陳誠主席除了積極控制政治情勢外,也力圖穩定物價、控制幣值,幾乎在宣佈弁嚴同時,也開始實行幣值改制,以40,000元舊台幣換1元新幣。此舉最初雖經過一陣經濟黑暗期,但對於後來的物價平穩、經濟復甦確實產生不錯的成效。

當時,省主席陳誠為了維持軍隊及來台公教人員的龐大米食,以「肥料換穀」的政策強徵米穀。由於種植蓬萊米在台試種成功後,化學肥料成為重要的生產材料。自民三十七年起,國民政府將肥料交由中央信託局進口,省糧食局則控制肥料換穀(以一斤肥料換一斤稻穀)以及米穀的流通,直到民國六十一年才廢除。

此外,政府同時進行一連串的土地改革措施,不但淚底瓦解台灣的中小地主,也徹底改變了整個台灣的農業生態。

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實行「三七五減租」,要求地主收租時須先扣除25%的收獲物,做為佃農的肥料、成本費,剩餘的75%再與佃農對分,也就是說地主所收租額不得超過收穫量的37.5%。

民國四十年六月,實行「公地放領」,把一部份公有土地(從日本接收的土地)放領給佃農施作,佃農則以年穫量的2.5倍代價向政府購地,分十年償還。此一措施一直實行到民國六十五年,共有28萬6千戶農民承購到土地,放領面積總計達二百多萬畝,幾乎佔了76%的公有土地。

民國四十二年一月,實行「耕者有其田」,地主可保留水田3甲、園地6甲,其餘依年穫量的2.5倍賣給農民,結果把全省一萬多戶地主的143,568甲土地強制賣給農民。

這幾項「德政」讓地主叫苦連天,也讓佃農們終於得以翻身。板橋當時仍以農業為主,放眼望去盡是田地,但耕種者大部份都是佃農,他們怎麼也想不到大一天能擁有自己的土地。

當時,米和糖仍是台灣最重要的作物,它們不但是台灣民國五十年前最主要的輸出品(兩者佔輸出總額70%),更是台灣建設發展的兩大支柱。光復初期,百廢待舉一切亟待重新建設,於是國民政府一面實施軍政統治,一面積極建設台灣,以做為「反攻大陸」的基石。

大致來說,台灣光復初期的復建工作可分三個階段。第一為復舊階段,從光復後至四十一年完成,主要在修復戢時遭破壞的設備,以及完成日人未完的建設。自四十年開始,主要在於加強電力和運輸設備,以奠定工業發展的基礎。第三為廣泛的工業擴展階段,從四十二年起,陸續實行一期接一期的四年經濟計劃,主要在於提升生產能力,並減少輸入。

在四年經濟建設計劃中,美援一直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美軍不但提供資金,更派遺人力協助復建工作,例如電力,不但被選為最優先規復的工作,更是台灣接受美援額度最多的一項。總計自民國三十九年至四十七年底,光是電力一項,美國即提供了九千六百多萬美金的經援,相當當時新台幣十四多億元。經過美國的援助和政府的努力,台灣經濟日益穩定,也使台灣從農業社會漸漸轉型為工業社會。

不過,當時板橋的建設一直沿用日據時期台灣總府頒布的「板橋都市計劃」,直到民國六0年。因此除了一些配合台北市發展趨勢的公共工程、民生設備,以及少數工廠外,板橋直到民國五年,並無多大改變,商業區及人口主要仍集中在縣政府、公所為中心的舊市區,以及埔墘一帶,其他地區則多為田地,人口稀疏。至於板橋工商業較明顯發展,則是民國五十年代後期以後的事了。

眷村青春記(文:知名作家-愛亞)

經過那樣多年月後,已是中年的男女仍煞有介事地玩一種遊戲,對話如下:「你看那個人可不可能是眷村出來的?」「恩,像,像,而且像南部眷村。」

這是只有自眷村出身的人才會玩的遊戲,眷村人,常常,終其一生,身驅上洋溢者一股特殊氣質,不論神采飛揚或頹唐敗落,那「眷村子弟」的字樣似乎是拓印在腦額之上。

一九四九,政府自大陸播遷台灣,隨行人民不論軍、公、政、商,攜家者少,單身者多,初履台灣土地,大家懷抱的是「逃難」的心,能佔住空屋老屋或暫居倉庫、小學,便都喜孜孜安了心,因為,「反正馬上就回去了。」空屋要繳回,倉庫、小學不可久居,攜家的添丁人口,單身的結了婚,居住的問題一下子在人口淚增的狀況下嚴重了起來!

為了一間屋,母親努力又努力,竟然覓得教職,有宿舍配給就好,什麼窮鄉僻壤都可堪任職,這樣,我們住了十年國小教員宿舍。但一九五八至一九六四,軍職父親在台北縣板橋鎮與榼林鎮之間的軍眷區「婦聯二村」獲配宿舍一,棟,便也有過幾年的眷村生活。

「婦聯二村」、力行新村與一條大馬路相隔的「婦聯一村」外形是灰瓦白牆的小平房,可能有上千戶人家?每幢宿舍大約都是房一廳一廚的建屋,全部面積大玫不超過十坪?許多人都說五、六口人配這樣「豆腐乾大」的房「真糟蹋人」、但這卻是申請、審核、抽籤、請託、等待甚至打點才「輪」到的好運道!幾乎家家都槳呵呵地各處請會、跟會、弄了錢將房屋擴大、改建、改建程中竟發現房屋是黃泥土攪拌稻榖殼糊在竹加上,只地基和腳仗用了水泥,而廳房真是抬頭見瓦,灰瓦直接曝露在屋頂木條上,原木或成完整圓形或鋸成木條,但俱是原木,木上疙瘩都存留著,沒有天花板。「軍人」即是「毅力」,譬如父親,我還不曾見過他被什麼難事變過臉,他買了細木條和大張白報紙,自己釘好天花板棚架並自製了漿糊黏好了白淨亮的天花板,連舉高的木梯都是自己釘造。而其他鄰居有將天花板以本板釘成閣樓的、箱箱籠籠都上了樓,也有女兒睡樓下,兒子們睡閣樓的家庭,否則怎數算、變化,房屋都無法夠住。不久,一家家前後院的竹籬笆也出現了,那是最便直的圍牆,各式各樣的竹籬當然也是各類軍種的傑作,有時村中行走,會發現頗具藝術性的竹籬比比皆是。那個一切自助年代,較諸如今的DIY要困難多,但塑造了一批批無所不能人,也讓軍眷感染了那份無所不能。窮則變變則通,眷村子弟活練出了勇氣,磨出了能力。

我們村中房舍也如一般軍區,房子十戶一排毗連,前間另一排房的前門,後門對著另得後門,各家前院或花或鋪地,後院種葡萄、絲瓜葫蘆兼曬衣、堆棧或夏天小孩洗浴院公用地則每數戶一台軋水機極愛現那東西,雖然課本教了驚奇水怎麼這樣一軋一軋便大股大股地出來,軋水機是自來水之外大量用水來源,又不走水錶,各家媽媽炊飯洗衣聚會之處,當然也是聊天兼閒言產生之處,嚴厲的父親是不淮我們在軋水機旁多停留的,其實我家附近那些家庭都是很好的人家,媽媽們鮮東家西家,就連眷村「必」盛行的朮將也不那麼受重視。

父親極為嚴厲,女兒們上學返家後絕「沒有必要」出門去,星期天也一定整日在家,青春哪裏囚得住?我們最常仗用的招數是「上廁所」。

一般眷村都未建「家廁」、浴室常設在廚房之中,廚中左方刀、皮、筷箸筒,右方便是牙杯牙刷、面皂,上廁所需得走一長段路經過排排列列房舍到公共廁所去。這項德政讓諸被由家教強力管來的年輕人得以走出家門呼氣吸氣。我常藉此和相好的班上同學見面,同住二村的傳華和住一村的昆華或站立芋個口或沿村中巷道邊走邊說,十幾歲女孩兒都昃乖巧安靜的,也無非說說班上事,哪個女同學女同學又如何了,夜間一同仰望天上明月,周日則無論如何走都有麻將聲和廣播劇曲每一家戶傳播出聲音來相伴,往往聽完劇,說完話才各自回家,家人也知道就這二個朋友,沒有像芋些鄰居管男孩子那般管得兇!

那是個男孩比較容易出事的年代,所謂「出事」、指的是幫派與起,高中學生十分「流行」結黨、軍眷眷村的男孩由這眷村「混」到那眷村,也常台北市、台北縣火車來公路局去的,互相尋釁甚至真的動的動手動棍,男孩們流氣的打伴可以推斷是丕是「混」的,有時見面會惡聲白眼相問:「混哪裏的?」也曾經發生幾處眷村的幾個幫遠征台北市的本省幫大打出手,但那即使已有知名度的四海幫、竹聯幫、四維幫、十三玫瑰...也只是打耳光、甩棍子、頂多打架手上戴了硬頭的尖弁指,卻少有真動刀動槍的,攜把彈簧刀也多是張張聲劫,那是重義氣的年代,「挑單個兒」之後立即握手言和幾十人陣仗退走的事常有,更沒有倫襲下藥之類爛事,如今還真是「爛事爛世紀」!不上道!

也因此,有軍眷家庭為了管教兒子將眾兒子一排跪在村中巷口或以繩吊掛綁在大門鞭打,表示「我有管教我兒子」,那種可怕現象也是台灣「翹家」的事件之濫觴吧!

當然,軍眷眷村生活仍有溫馨事。

芋些眷村的角落會有幾十戶特殊住家,那昃遺眷戶,所居常是老少女子,老祖母帶孫女的頗多,情形大約是父死母嫁或母到外地工作。以致遺眷區冷冷清清、老老小小,軍中為照顧遺眷,他們有優先配眷舍權,也有每月主副食專車專人送府的服務。一般眷戶偶或專車送到府中辦公室,也有送到板橋鎮上各家前去自取的。我有一次騎單車去皮橋,天可見憐!那包麵粉不知幾十公斤?我根本無能搬上單車後座,一個眷村男孩立即見義勇為,幫我拉上車,並為我捆好綁繩,使我省去年輕的薄嫩面皮在人前出醜的窘尬。而村中廣場演電影這事更是有趣。

看電影在沒有電視的時代是個大享受!但也算個消費,因此軍眷眷村中不定期的勞軍電影便很受歡迎,常是晚飯之前便有人拿個什麼可以敲出聲音的傢伙邊走邊敲打,同時伴著高聲忽喊:「演電影囉!演電影囉!晚上七點演葉楓的《長腿姐姐》,葉楓的《長腿姐姐》....」一時萬眾歡騰,家家飯桌上都上演快速動作片,唸書的則被下令「功課沒做完不許看電影!」我就曾耳聽廣場高分貝對白而苦苦演算數學,真痛苦也!在廣場看電影,一片黑鴉鴉,在被管束「男生女生不准交往」的年代,那是眷村男孩可以公開又偷偷接近女孤的時候,有時突然有個國小小孩塞個指條來,並比比後方擠做一堆黑暗中做鬼臉的男生,也有時突然一個黑影在耳邊:「我在後面等你。」猛搖頭的我其實心中想去想得不得了!起碼看看這張臉的主人是誰?可是當然是不敢的!因為父親會「打斷妳的狗腿!」也有時看得好好的,突然一堆男生自勞邊長條凳擠向一邊的女孩群裏,大人們也只是皺眉,在黑暗中容忍下來。看電影大約是村民最最心動的一種娛槳了!

軍腃眷村生活是一種特殊的回憶,在我的青春期裏,它帶給我成長的快樂,也許微有澀味,卻是永遠會藏匿在心,淡淡微笑。

板橋國小

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廿一日,皮橋國民學校正式由臺北州接管委員會接管,委員會奉派張鴻機先生接任校長一職,成為光復後第一任校長,也是板橋國民學校的第一位臺灣人校長。

光復初期,板橋國民學校以重新召集學童以及本省籍教職員同心協力恢復上課為首要工作。根據黃河「物換星移五十年」一文記載: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日本人陸續被遺送回國,造成教師奇缺無比,許多非師範學校畢業的人在經過教師速成養成班培訓之後,即開始擔任教職。加上國民政府開始推行國語,日據時期的老師即利冕上學國語「今天學,明天教」成了當時許多老師的教學寫照。國民政府撤台後,政府為安置大陸來的人士及軍眷,許多人也都被安排擔任教職,因此學校裡各省腔調都有。

由於歷經辛苦的抗戰時期,光復後一切設備都十分簡陋,所以老師往往成為全能好手,常常要費盡心思完成一項項不可能的任務。例如,每學期的運動會,全校師生都要自己動手搭建司令台和牌樓,當時牌樓是用杉木或竹子先做成架子,然後繞上草繩,再砍些樹枝插上。另外,當時老師幾乎人手一塊鋼版,在0.5公分釐見方的臘紙方格中,為學生刻印課本及考試卷,再油印發給學生。當時紙張十分短缺,通常正面用過,會反面過來再用。現在我們稱之為「環保」,但是當時可是為了節省物資而不得不為!由此不難想像,在物資貧乏的光復初期,教員及學生是多麼努力在完成學業了。

板橋高中

民國五十七年,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原來的國民學校一律改稱「國民小學」。目前,板橋國小除了仍保有日據時期的建築格式外,也有許多具有特殊意義及紀念價值的地方,如張我軍先的雕像、被評列為第三級古蹟的「枋橋建學碑」,以及後校門旁有百年歷史的「北門福德宮」。

板橋國小是板橋地區的教育啟蒙地,不論時代如何變遷,它始終默默培育著皮地區的莘莘學子。在歷任校長及教職員的用心經營之下,它不但見證了板橋教育的發展,更成為許多板橋人最珍貴的兒時回憶。

昔日的穀倉/今日工商的搖籃

民國廿三年,台灣總督府頒布了「板橋都市計劃」,但因戰爭爆發而告中止。戰爭結束後,政權轉移,沒想到這個都市計刜竟一直被沿用到民國六0年。光復後,大台北地區的建設大多集中在台北市的繁榮和都市發展上,在這檥的政策主導下,台北市周邊的城鎮所獲得的資源相對少了許多,發展也極為有限,因此最初外地人口大多流向台北市。當時的板橋,人口主要仍分佈在以縣政府、公所為心心的舊市區,以及埔墘一帶,其他地區多為水田及旱田,人口稀疏。

不過一個都市發展到一個階段後,自然會出現許多衛星城鎮,並進而形成一個大都會區。

民國五十八年,可說是橋近代發展的一個明顯轉捩點。五0年代後期,政府將板橋地區劃為輕工業城市,中山路及四川路的沿線兩側(因連結光復橋而發),大型工廠紛紛設立,如遠東紡織、益華紡織、中華化工、新臺立電機、臺灣日工(車刀)等,四汴頭、埔墘、深丘等地區,儼然形成工業區的雛形。工業區的設置提供了不少生產及就業機會,人口也隨之湧入,尤其在民國五十七年華江橋通車後,因交通狀況大有改善,人口增加更為迅速。

華江橋的興建,使板橋發展潛力備受注目。早在民國五十五年,建商便開始在板橋大量興建平價四層公寓住宅,以吸納不斷遷入的人口。有了人口,商業自然也跟著興起。文化路(連結華江橋)、中山路沿線逐漸發展起來,也使板橋迅速都市化邁進。

民國五十九年,板橋人口正式超過十萬,民國六十一年由板橋鎮升格為縣轄市。這時,板橋已成為台北都會區最大的衛星城市,而原先在板橋扮演著都會運輸走郎的聯絡橋樑:華江橋、光復橋、新海大橋(往新莊)、浮洲橋(往榼林),也因為人口日益聚集、車輛不斷成長而形成交通瓶頸。為了解決此一問題,交通建設勢在必行;重建舊橋、興建新橋、道路拓寬....等等,交通建設成了日後歷任市長的施政重點之一。目前,板橋市主要的聯外橋樑多達七座,並計劃在民國100年前再添一座。板「橋」真是實如其名。

板橋的天主堂

天主教傳入臺灣,已經將近四百年,但在國民政府播遷台灣之前,教務的發展可說是極其有限。最初,教務是由西班牙道明會會士負責,並且僅設一處監牧區,傳教司鐸也很少,所以宏教工作無法大力推展,宜到國民政府遷台之前,教友僅僅只有一萬多而已。不過,國民政府遷臺之後,情形就不同了。

隨國民政府來台的人士,因人地生疏,精神空虛,於是便向教會尋求心靈寄託,進而聽道、受洗、入教,當時許多軍眷都因此加入天主教。其次,因戰後物資貧乏,而來自美國的救濟物資又多委託教會分配,許多民眾紛以聽道受洗的方式,以獲得更多物資配給的機會。再則1,因民生環境不好,大人忙於工作養家糊口,沒時間照料弓孩,而教堂環境單純,又有神父修女照顧或其說聖經故事、教導功課,因此許多小孩都跑到教玩,這也是另一個仗本地人接觸教會的原因。此外,當時醫療並不發達,而本地教會由於有海外教會的支持,後以輸入計多基本藥品(如:感冒藥),所以台灣的教堂偶爾也會舉辦義診之類的活動,造福不少人。相信現在五十歲以上的市民,應該都有這樣的記憶才對,或許還曾受過天主堂(分麵粉)的經驗哩!

蛻變中的板橋

民國七0年代後期,板橋從原本的衛星城市逐漸轉變為副都會中心。由於人口愈來愈密集,土地高度發展,使得工業用取得不易,各項傳統工業生產成本越來越高,加上傳統製造業和勞力密栠亞業,面臨轉型及產業升級的壓力,使板橋早期的工業逐漸衰減,並開始出現了外移遷廠或關廠的情形,代之而起的則是仰賴密集人口以及資本家積極開發的商業服務機能。

整體來說,近年來板橋各項軟硬體建設及商業活動機能均有明顯發展,相對的也提高了民眾就業機會。但不可避免的,步入工商社會後,各行競爭淚烈,民眾的生活步調也越來越快,精神、休閒層面極為貧乏,因此文化發及公共休憩設施的建設也更顯得重要。

民國七十二年年,台北縣立文化中心設立於皮橋後,皮橋的文化建設及癹展一步一步更趨向多元化,使皮橋人接觸文化、藝術活動的機會增多,相對的,生活品質以及藝術鑑賞能力也提升不少。

在公園綠化方面,民國七十四年以前,板橋市僅有五座公園,在大樓建築和人口越來越密集的情形下,市民的休息場所顯得嚴重不足。在板橋市公所大力推動下,民國八十年起至今陸續完成三十多座公園,提供市民更充裕的休閒所。

由於擁有民國七0年代至八0年代初期工商、交通等發展機能打下的基礎,以及近年的都市總體營造,加上不久之後新站及交通網路的啟用,我們可以預見板橋的未來,將成為一個深具發展潛力的重要都會中心。

板橋大河戀

板橋三面環河,由全省第三大河川-淡水河流域及其支流大漢溪、新店溪所圍繞,形成了天然的屏障,但也使得聯外交通須仰賴船渡或橋樑。早期,船渡是皮橋對外的主要交通工具,後來因河道淤淺,無法行舟,船渡早已成為紹響。因此,橋樑對板橋來說也就越加顯得重要。

工業發展後,外來人口增多,加上板橋位於台北盆地中心帶,是縱貫南北及棋貫東西的交通要道,往返本地的通學、通勤人口,以及外來經過的車輛圴示斷淚增,使得各個運輸走郎;華江橋、光復橋、新海大橋()往新莊、浮洲橋(往榼林)每逢尖峰時段交通即呈現超量負荷的現象,形成交通瓶頸。

為了解決此一問題,交通建設勢在必行;重建舊橋、興建新橋、道路拓寬.....等等,交通建設成了日後歷任市長的施政重點之一。目前,板橋市主要的聯外橋樑多七座,並計劃在民國100年前再添一座。板橋,成了名副其實的「橋」都。

光復橋

光復橋是板橋最早與台北市相通的橋樑,棋跨在板橋港仔嘴與萬華加吶仔之間的新店溪上,於民國二十二年(昭和七年)由日人所建,為一吊橋,原名「昭和橋」,光復後才改名為「光復橋」,主要功能在聯絡台北及板橋埔墘地區交通。

民國五十七年十一月一日,因橋齡已久,載重量只有十公噸,早已不堪負荷當時的交通流量,因此開始實施交通管制;禁止大型車輛仍可行駛,但時速不得超過二十公里,車距不得少於十公尺,最後甚至連汽車也禁止通行,只淮機車與卻踏車上橋。

在台北、板橋間交通量急遽成長的情況之下,終於在民國六十四年,於台北市西園路及板橋中山路之間重新興建光復橋,同時拓寬板橋中山路,以容納更多車流量。新光復橋全長712公尺,淨寬20公尺,包括四線車道(共15公尺)及兩側人行道(各2.5公尺).也就是今日我們所看見的模樣。

光復橋原先是要配合民國六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光復節通車,但因部份工程尚未施工完成,乃改於十二月一日通車。不過整座橋樑直到隔年二月才全部完工,共耗資2億6,360萬。

光復橋新建完成之初,過橋需收通行費,後來因民眾屢屢反應,經由省政府及中央同意,於民國七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徵收過橋費。

以板橋的聯外橋樑造形來看,光復橋的外型極具特色。由於舊有的光復橋為一座吊橋,為了呈現它原有的風貌,所以在設計上以科張式吊橋預力混凝土構造。值得一提的是,光復橋也是遠東地區首座採科張式設計的橋樑。科張式橋樑的設計,乃是利用兩個相對面達到平衡和諧的美感,加上鮮紅的色彩,仗得光復橋在落成之初造成一股驚豔與熱潮。但也由於光復橋的科張懸臂式結構,使得拓寬或拓建的可能性極小,因此在交通流量呈現飽和狀態時,興建其他橋樑成了唯一皂解決之道。

華江橋

華江橋跨越新店溪,聯絡台北市和平西路、環河南路,以及板橋文化路,為省道台三線,是皮橋市聯結台北市的主要橋樑之一。台北至板橋間原來僅有光復橋相連,但是由於光復橋橋齡老舊已無法負荷板橋至台北間日益增加的交通量,於是在民國五十五年五月著手興建華江橋,民國五十七年十月完工,同年十一月一日正式通車,總工程費為7,960萬元。

據民國五十七年十一月二日的聯合報報導,華江橋通車當日,一大早即見車水馬龍的情景,而橋上的收費站對每輛往來的車輛皆發紅色宣傳單,表示免費優待過橋三日,也就是說自四起徵收過橋費。

當時,為配合光復橋同時期所實施的交通管制,華江採收隻線收費通車,收貴標準為:大型車輛10元、小型車輛5元、軍用車輛1元、重型摩托車1元、乙種車輛不收費,並暫准行人及慢車通行。直到民國六十六年七月一日起,華江橋才停止徵收過橋費。

在華江橋通車之前,大家即已樂觀預估皮橋地區必將快速蓬勃發展,尤其是江子翠地區更被看好,因此當時地價平均每坏約漲了一萬七、八千元,使江子翠地區皂居民在皮橋尚未快速發展之時,即已先嚐到了甜美的果實。的確,在華江橋通車之後,不僅拉近了橋與台市的距離,更使得江子翠及新埔地區吸弔大量人口移入,成為橋2橋主要的新住宅區之一。華江橋的通車,不但加速了板橋人口迅速成長,民五十九年已超過十萬人,使板橋得以在民國六十一年升格為縣轄市。

華江橋停止徵收過橋費後,繼之而起的是新建光復橋的收貴,也因此造成華江橋車流量大幅增多,甚至出現大塞車的情形。雖然在光復橋停止收費之後,堵車情形有所改善,但隨著時代進步,車輛大幅增加卻是不爭事實,為了避免再度發生嚴重塞車的情形,加上評估華江橋橋樑高度低於台北地區防法計畫二百年頻率的防洪水位,為怕影響洩洪功能,所以在民國八十年六月十八日,華江橋正式開工進行提高拓寬改建工程。

但因華江橋是聯絡萬華商區與板橋商區的重要橋樑,一旦封橋將對交通產生重大影響,為了維持基本的交通需求,改建工程分二期施工:第一期主橋兩側邊橋,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五日完成通車,第二期橋樑中央部份,除台北市端弔道縮短變更設計路段外,主工程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完,同年八月廿七日,台北市端引道完工後即先行開放通車,全部工程則於八十五年九月廿四日才正式軋工。這項改建工程費用總計達25億8,300萬元。

浮洲橋

浮洲橋原名中興橋,位於板橋崑崙里,為板橋聯絡樹林、桃園的重要橋樑,民國六十五年就原橋改建,名為浮洲橋。

民國八十四年,為配合台北地區防洪計畫第三期實施計畫,進行浮洲橋第二次改建工程,於民國八十于年一月十八日動工,因工程分兩階段施工,因此仍能維持暢通狀態。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兩側邊橋完工後即先行通車,直到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主橋完工後,才正式通車。

城林橋

城林橋是前台北縣長尤清所命名的。雖名為「城」「林」橋,但其位置事實上是在板橋市範圍內。城林橋通往土城中華路並連結榼林中華路,由北二高經費出資興建,台灣省公路局施工。

西藏大橋

為了疏解台北、板橋間的交通壅塞情形,民國八十年編列預算,在台北市西藏路及板橋江子翠間的新店溪上新建西藏大橋(又名華江二橋)、

西藏大橋主橋長約690公尺,寬由25至39公尺,總面積20,750平方公尺,計劃設為四線快車道、兩線慢車道及兩側行人道。

西藏大橋的興建預算,共計31億8,200萬元,預計在民國八十八年底完成通車。西藏大橋的興建除了希望疏解日益龐大的車流量之外,同時也賦予一項重要責任:以光復橋、華江橋、西藏大橋三橋,分據板橋與台北市接壤的北、中、南三區,使板橋發展能夠更加均衡,不致集中在少數幾個地區。

 

新橋新願景

台北縣政府已計劃新海橋與浮州橋之間再闢建一座寬度達六十公尺的新橋樑,連貫所謂的「特二號道路」。將來這座新橋樑和「特二號道路」將分擔台灣南北縱向路徑車流,並銜接新莊、泰山、五股,同時做為中山高速公路、北二高,以及西濱快速道路之間的聯絡幹道。

目前,台北縣政府已在積極規劃設計中,並且也開始極力爭取中央的補助,希望能夠儘早施工,在民國100年之前完成。未來這條新動線,相信將為板橋帶來更繁榮的前景。
 楼主| 发表于 2007-1-5 11: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儒,字世德,號鳳山,福建安溪(一作詔安)人。膂力絕人,為承恩伯周全斌所器,康熙三年(1664)授千總。初駐延平,移駐湖廣,吳三桂之亂,隨師進討。二十二年(1683)從征澎湖。先是提督施琅詢以撫臺之策,善之。及臺灣平,留孺善後。一年,敘功授左都督,康熙二十八至三十三年,任臺灣鎮標右營游擊,給拜他喇布勒哈番,敕世襲,秩滿遷兩廣總督前營參將。累遷至福建海壇總兵。以老乞休,年七十二卒,賜祭葬。(郭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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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6: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儒,字世德,號鳳山,福建安溪(一作詔安)人。膂力絕人,為承恩伯周全斌所器,康熙三年(1664)授千總。初駐延平,移駐湖廣,吳三桂之亂,隨師進討。二十二年(1683)從征澎湖。先是提督施琅詢以撫臺之策,善之。及臺灣平,留孺善後。一年,敘功授左都督,康熙二十八至三十三年,任臺灣鎮標右營游擊,給拜他喇布勒哈番,敕世襲,秩滿遷兩廣總督前營參將。累遷至福建海壇總兵。以老乞休,年七十二卒,賜祭葬。(郭啟傳)

  我想问一下以上那篇资料是从哪里采集到的,我是林儒的后代,可以提供更详细资料,请速与我联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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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儒,字世德,號鳳山,福建安溪(一作詔安)人。膂力絕人,為承恩伯周全斌所器,康熙三年(1664)授千總。初駐延平,移駐湖廣,吳三桂之亂,隨師進討。二十二年(1683)從征澎湖。先是提督施琅詢以撫臺之策,善之。及臺灣平,留孺善後。一年,敘功授左都督,康熙二十八至三十三年,任臺灣鎮標右營游擊,給拜他喇布勒哈番,敕世襲,秩滿遷兩廣總督前營參將。累遷至福建海壇總兵。以老乞休,年七十二卒,賜祭葬。(郭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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