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论坛(Lin.bigan.cn)

 找回密码
 注册林氏论坛会员
查看: 2000|回复: 1

林元和当选广州市政协主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17 10: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上午,政协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林元和被选为广州市政协主席。会后,林元和发表当选感言。
  “政协要用智慧铸就新广州!”昨日上午,林元和当选广州市政协新主席后现场发表感言。他在随后接受采访时更表示,当前头衔确实很多(广州市政协主席、佛山市委书记、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但即便没有这么多头衔,他依然要推进广佛同城。
  “回到广州很亲切。”在选举大会结束之后,林元和成了现场最忙的人:与前来祝贺的人握手答谢,亲自送走与会的朱小丹、张广宁等人,与政协新领导班子集体合影留念。昨日11时30分,他抽出时间与等候的记者见面,接受了近半个小时的采访。
  他说,他的户口一直都在广州,也经常回广州。“首先要热爱这个城市,工作才有动力。”谈起此次重回故地任职,林元和如是应答。
  谈及新岗位,他表示需要适应,“以前是讲市委书记的话,现在要讲政协主席的话,工作岗位变化了,思路也要调整”。他表示,政协工作更多的要靠广大政协委员和群众的参与,不能靠他一个人。
  “广佛同城是个战略问题。”谈起媒体最感兴趣的话题时,他说,广佛同城不是广州和佛山两个城市的事情,而是关乎一个区域内合作、赢得更多国际竞争话语权的战略决策,将影响中国的改革进程。他说,现在数个头衔在身,但即便没有这么多头衔,依然要推进广佛同城化。
  岁月留声
  “现在数个头衔在身,但即便没有这么多头衔,依然要推进广佛同城化。”
  ——2010年4月,当选市政协主席后,当记者询问其如今身兼广州、佛山多个要职,是否会对广佛同城更有利时,林元和作答。
  “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哪怕是个传统行业,也是个宝。”
  ——2008年11月,“全国网络媒体广东行”来到佛山,林元和在阐述对创新以及竞争力的认识时如是表示。
  “宁愿掉几百亿元的GDP,也要换来一片蓝天白云。”
  ——2008年5月,佛山准备对陶瓷行业“动手术”,要关停并转70%的陶瓷企业。针对一些干部群众的不理解,林元和劝慰大家。
  林元和简历
  林元和,男,1950年11月生,福建莆田人,汉族,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工程师。现任中共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9年1月后,安徽省阜阳县扬楼公社知青;
  1970年9月后,安徽省阜阳轴承厂工人;
  1973年9月后,合肥工业大学机械系锻压加工专业学习;
  1976年9月后,安徽省阜阳轴承厂技术员、技术科长、厂长助理;
  1983年11月后,安徽省阜阳轴承厂厂长;
  1986年5月后,安徽省阜阳针织厂工作组副组长、厂长、党委书记;
  1990年5月后,安徽省阜阳地区阜阳市(县级市)委常委、副市长,阜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兼阜阳卷烟厂厂长;
  1993年7月后,阜阳市委书记;
  1995年6月后,安徽省阜阳行署副专员;
  1995年8月后,安徽省经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997年5月后,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
  1998年2月后,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9年1月后,广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1997年9月-2001年11月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1999年3月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金融班学习;2001年在中组部、省部级干部WTO规则吸收外资政策法规研究班学习);
  2002年12月后,广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3年3月后,广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8月后,广州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06年10月后,佛山市委书记;
  2007年1月后,任现职。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第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第八届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广州市政协委员。
发表于 2010-4-18 10: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93-07年,這麽多年,一步一腳印,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林氏论坛全站停止发布内容。请加微信:biganlinshi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林氏宗亲网 ( 闽ICP备06002993号 ) - 大田茶叶网 - 大红袍 武夷山茶叶网 - 大红袍

GMT+8, 2024-4-25 09:58 , Processed in 0.108268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