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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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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0: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洛州後裔 于 2010-1-21 00:40 编辑
近三天我接到18个论坛删除帖子的通知,我在第一时间都转发给  lin先生,其中有17个通知说是3116631删除的,有一个说是洛州后裔删除的。我想,从权力、动机、删除的内容来看,不像这两人所为。删除就删除吧,为什么不 ...
林里予 发表于 2010-1-20 09:21


是的,是我刪了你的重複發的/發錯主題的帖子,如有冒犯,請見諒.(好像是你說發錯位置吧)
原文如下:  (當時你是重複發錯在另一位置,還說請求刪除之類的字句)
11楼说:“昌佑是宋末元初的1278,而不是北宋祥符1008-1016”
我们可从林里予先生《梅林蓝田世谱》节录中, “吾祖苇公三传可贞,可贞入赘马洋,随地而居。可贞生子孺,孺生慕舜,慕舜生庆稠,庆稠生牖。牖由马洋移居前山,三传至黠,黠生惟嘉…… 惟嘉生子以德,以德生五子:则仁、则义、则礼、则智、则信。”及“熙宁元年买化北何仪地;淳熙三年。”
可见:惟嘉与希僧.昌佑是同辈(1068年左右在世),其三世孙则智在以上“淳熙三年(1176)丙申岁春三月望后一日重备”  那么希僧兄弟昌佑就不可能是“昌佑是宋末元初的1278”时人物。

注:我刪除的不是在以下的位置
http://lin.5d6d.com/thread-6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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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洛州后裔先生,是不是你记错了,你删的那个帖子是林立先生发的,不是我发的,你可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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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3: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贴是我发错,请管理员帮我删的,谢谢洛州后裔先生,但林里予说的不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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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5: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不正,叶也斜,这是一个教训,大家一起反思一下让论坛以后如何走向好的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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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17: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没有 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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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1: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栽赃一事,是在双方不同的观奌、看法的讨论中,给对方不道德的对待,是扼杀别人的观奌、看法。对事物(包括谱牒)的观奌和看法,本来就是人人可有的,可说的,你不同意别人的观奌和看法,你可以反驳,可以说自已的观奌和看法,你反驳的言词再激烈也没什么?但离开命题,以不实之词(没有的)扣对方,这不是讨论,也是不应该的,如果用讽刺、挖苦、奚落对方,就更不是讨论,是人身攻击了,更甚者,用栽赃别人删对方帖,就已经是个人道德品行问题了,是用不法手段对待不同的观关和看法的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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