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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可与海瑞媲美的人:明代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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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20: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官至一品的高官,他究竟有着怎样的不为人知的人生经历?一代从谏如流、为民请命的忠臣,他在奸宦谗言中,又经受了怎样的折磨?
他自小志向高远,少年时即豪言“我后作明主”;他入朝作官,首创刑法改革,推行“秋后决”,风行数百年;他嫉恶如仇,使用弹劾制度铲奸除恶;他又命运多舛,一生经历三起三落……
让我们走进林氏家谱,走近林聪,品味这位500多年前的谏臣的生前后世。
阳春三月,伴着濛濛细雨,在林氏第21代族人、79岁高龄的林钟寅老人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蕉城区七都镇主街的林氏祖厅。
只见这里朱门挺立,灯笼高挂。院内几十盏红灯笼随风摇曳,异常抢眼,前头最大的两盏灯上,一书“刑部尚书”、一书“太子少保”。
翻开林氏族谱,就知道这些灯笼为谁所挂。他就是明朝一代谏臣,官至刑部尚书加封太子少保的林氏祖先林聪。
【人物档案】
林聪,字季聪,号见庵,宁德七都人。1415年出生于教谕之家。
明正统四年(1439年)中进士,授官吏科给事中。林聪秉性刚直,骨鲠铮铮,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历经明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等六世皇帝七个年号。曾任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荣禄大夫、刑部尚书等职。卒于68岁,谥号庄敏林公,御葬于宁德八都铜镜山。
志向高远:“我后作明主”
据林氏族谱记载,唐熙宗三年,林聪祖父林彦昭由河南固始县迁到福建,安家于蕉城七都。
明洪武九年,吏部派官员范企实到福建招纳贤才,时年45岁的林彦昭被推举,前往京都直隶真定府平山县任职。林聪父亲林观,27岁时考取举人,是当时有名的教谕。
林氏族谱中记载,林聪“首岐嶷,天成方能言。”也就是说,林聪到七岁时才开始会说话。但他自幼天资聪慧,悟性极高。八岁时,林聪就写了这样的一首诗:“秉乾坤之正气,励松柏之特操,析理入微,见道极高,儒绅推重,亘古人豪。”从中可见林聪少年时心里就立下了高远的志向。
林聪少年时,就随父亲工作的变动,辗转广东、江西、浙江等地,但母亲对他的严格要求从没改变,每天读书回家,母亲必定会让他继续灯下苦读,使他“日记数千言,为文下笔立就”。也正是父母的严格教诲,培养了少年林聪的敏捷思维和当官为民的正直秉性。有一次,父亲的一个朋友与他对对子,出上联为“汝父为人师”,他片刻就作出“我后作明主”的下联。少年时的志向,在他长大为官之后,便化作一道道为民请命、铲奸除恶的上疏。
在林氏后人保存的史料中,至今仍存着明朝成化六年皇帝颁给林聪的一道圣旨。林钟寅老人给记者展示的这道圣旨:距今已有536年,长3.7米,宽31米,由丝帛做成,字体端正,字迹清晰可见。林聪时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在圣旨中,皇帝特追封林聪父亲林观为同等官职,并封其嫡母、生母为夫人。
林钟寅介绍说,林聪生前,皇帝共赐圣诣27道,这些圣旨多源于他的上疏。林聪如今尚存人世的上疏,归为《奏议》八卷,共60条。“免银矿税、提出‘秋后决’刑法改革最能体现林聪的民本思想。”
为民请命:“秋后决”的来历
林聪一生主掌刑狱达四十年之久。“秋后决”这个对现在而言都具有实践意义的朝审制刑法改革,据说就是林聪首创的。
天顺二年(1458年),当时“斩立决”的死刑制度导致了许多冤案的发生。时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林聪向皇帝递交《乞缓重狱疏》,提出“秋后决”的观点,建议对死刑犯春判冬决,便于死刑复核,从而减少错杀。英宗采纳了他的建言,天顺三年就下诏曰:每岁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廷臣审录重囚,谓之朝审,遂为永制。成化十三年(1477年),林聪官拜刑部尚书,加封太子少保。对朝审制,他更是严格执行,对死刑案件都亲自审核,在他担任刑部尚书的数年里,死刑案经他手复核平反或减刑的就多达600人,可见朝审制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朝审制历明清两朝计450年,在中国法制思想史上是促进法制文明的一个重要篇章。
在林聪众多的上疏中,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为民请命的故事。明正统七年(1442年),浙江青田小业主叶宗留与处州人王能等人合伙到宁德封禁山宝丰银矿开矿经营。他们雇用破产农民数千人,在山里开辟隧道,“偷矿煎银”。正统九年(1444年),福建参政宋彰以“矿盗日炽”为由,宣布银场收为官办,并定宝丰银矿税课银达三千零九十两,比永乐元年(1403年)增一千多两。于是,叶宗留发动数千矿工投书朝廷称:留宝丰场,听我开采,不然杀人!正统十二年(1447年),宝丰银场爆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小业主领导的矿工起义,杀死福建右参议竺渊,并与沙县邓茂七领导的起义军彼此呼应,声势浩大。
当时回家奔丧的林聪耳闻目睹了这种情况,一直对银场课银给父老乡亲带来的沉重负担耿耿于怀。回京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奏本,陈述宁德课银对百姓生活造成的影响,要求朝庭减免银矿的税收。疏中指出所谓“矿贼”实则本县民众,因生活所迫才“聚而偷矿煎银”。因此,“欲杜盗贼之原”,“惟欲民生之安”,但林聪的这一建议并没有被朝庭采纳。直至天顺二年(1458年),银场课银才减少为二千八十两。但这时已经没有什么银砂可采,随后,地方官员又把这二千八十两课银均摊到全县丁粮中交纳,造成当地“百姓疲敝,多至逃窜”。林聪知道后,再次上疏此事,向皇帝阐明“徭赋不宜重复,民即滋困,恐臻他变”的道理,但他的建议仍然没有得到皇帝的批准。直至正德五年(1510年),在林聪死后32年,朝庭才取消了银矿税。
可比海瑞:一份尘封的“弹劾名单”
“林聪可与海瑞并论。”作为林氏的后代和姓氏研究专家,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林斌兴这样评价林聪。
海瑞是明朝的一代谏臣,他不畏权贵,为民作主,被喻青天。其直谏之气魄为后人叹服,史料记载:他于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上书世宗皇帝,尖锐地指出皇帝老人“为了求长生不老,而久不视朝,不理国家大事,专意斋醮”。
在封建王朝,皇帝贵为天子,有谁敢说他的不是。而林聪在《敷陈大宝八事疏》中的直谏,与海瑞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景泰三年(1452年),皇帝朱祁钰废掉他哥哥的儿子、被尊为太上皇的太子朱见深,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太子。这种“易储”的做法是违背正统礼法的。满朝正直的官员都持反对态度,但考虑到荣华富贵和身家性命,没有人胆敢直言,最终让朱祁钰如愿以偿。林聪此时刚好奉命去广东祭海,回来知道后,上疏皇帝,要他把朱见深再立为太子。幸好景帝不是暴君,林聪才免于一死。但林聪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他随后被降职为春坊司直郎。
明景泰四年春天,学士商辂向皇帝进言:“林聪敢于进直言,不宜让他当闲官。”于是林聪又恢复原来的官职。
在林聪众多的资料中,还有一份不为人关注的“弹劾名单”。这是一位有心的后人从零星的史料、各类记载中整理出来的,上面记录了被林聪弹劾的26名宦官、锦衣卫及二品以上大臣。
在林聪担任过的官职中,他曾任刑科给事中多年,此官虽小,但责任重大,其中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举报官员的不正之风和各种犯罪活动,被弹劾者轻则降职罢官,重则坐牢杀头。所以被弹劾的人总是对弹劾人恨之入骨,想方设法进行报复。许多担任此类职务的官员明哲保身,只检举一些不痛不痒之事以应付了事。
宦官金英的家人犯法,都御史陈镒、王文治了犯法家人的罪,但没有惩治金英,林聪就带领同僚弹劾陈镒、王文,说他们害怕金英的权势,放过坏人,此事还涉及到御史宋王栗、谢琚,以至于他们都被关进了监狱,但不久又都官复原职。林聪又上书说宋王栗、谢琚不宜担任御史,两人因此被调出京城。
宦官单增是京军三大营提督内臣,深得皇帝的宠信,朝廷官员稍有顶撞就被他侮辱。他的家奴杀人,抢夺财物,私吞税收。林聪就上书揭发他的罪行,让单增进了牢狱。
在这个尘封的弹劾名单中,除了金英、单增等人,还有皇亲国戚,如驸马都尉石王景等人。
命运多舛:三度被贬两次入狱
由于生性耿直,在林聪的仕官生涯中,他的一生并不是十分顺利。特别是从他入仕初敢于直谏,就得罪了不少朝中奸宦,甚至得罪了皇帝。致使他三度被贬,两次入狱,其中一次还被打入死牢,险被问斩。
大家都知道,进了死牢,就算是入土半截了。“林聪进死牢却死不了。”林钟寅老人自豪地说,这也是他说起祖先林聪,最为津津乐道的故事。
林聪一生直谏,忠臣敬他为英杰,众官吏敬畏林聪刚正不阿的品格,他所主张的事都不敢不照办,尤其是吏部。而奸宦视他为“眼中钉”,特别是内阁官员和御史们因为林聪爱提意见,和他关系都很僵。
景泰年间,林聪的外甥陈和当了教官,想到离家乡较近的地方任职,以便侍奉长辈,林聪把这想法告诉吏部官员。此事却被人大做文章,御史黄溥等人乘机弹劾林聪挟制吏部,并罗织罪状,诬陷林聪。林聪被判“专擅选法”罪,应斩首。
案子传到礼部时,尚书、六朝元老胡滢,看后大惊失色,不肯署名并且当场跌倒,说:“罪林聪以死邪!”,就假装生病。明代宗派人去问他得了什么病?胡滢回答:“老臣本无疾,前日议事(指斩林聪)惊悸至今不宁耳”。在胡滢等大臣的营救下,林聪终于得救,但被贬为国子监当学正。林聪时年38岁。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林聪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一下子从八品提到五品。这时林聪才41岁,而且从此以后官运通达,平步青云。此后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等职。61岁,官至刑部尚书,为二品官衔,第二年加封太子少保,官至一品。

发表于 2009-11-1 07: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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