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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林炳章(清未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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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09: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林炳章(18741923),字惠亭,侯官县(今福州市区),林则徐曾孙。清光绪二十年(1894)恩科进士,特点翰林,后累迁至翰林院编修。光绪二十九年(1903),委为钦差大臣,回闽考察宪政,行辕设于文忠公祠,极一时重振门风之盛。清末为奕劻内阁参议。1903年福建高等学堂,先后继任的有陈宝琛(第二任1905 1906)。陈离闽赴京后由其婿林炳章接任
。为继承林则徐遗志,推动政府厉行禁烟,福州绅士林绍年、陈宝琛(光绪帝老师)、林炳章等10人于光绪三十年(1904)冬联名发起筹组福建去毒社至宣统二年,已在广东、广西、云南、直隶、四川等九省贯彻了禁烟令,民间也成立了以林则徐之孙林炳章为会长的国民鸦片禁烟会”,配合官府贯彻禁烟工作,民国三年(1914)福建巡按使许世英曾委托林则徐的曾孙、福建水利局局长。
发表于 2009-10-3 16: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吓…… 还以为是我爷爷……
我爷爷是 清末民初出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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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00: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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