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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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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5: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林聪 字季聪,号见庵,宁德七都浦源人。生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林聪幼承庭训,智力过人,日记数千言,下笔立就"。曾官至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任上政绩显著,不畏权势,弹劾群奸,史称他"直声闻天下",朝野"莫不望其风采"。
    正统五年(1440年),林聪中进士。正统八年(1443年),拜刑科给事中上任伊始,林聪针对明初六大官办银矿之一的宁德宝丰银矿劳动条件恶劣、劳役艰难、课银额重等情况,上《请免宁德县除办银课外别项差办状》。他建议"无图银课之利",应"将坑冶封闭,银课免办,与民休息"。但未被英宗采纳。次年,该矿改由浙江青田小业主叶宗留等人经营。福建参政宋彰以"矿盗日炽"为由,宣布将矿收归官办,并定该矿岁课银3090两,比永乐元年(1403年)增加1000多两。于是,叶宗留发动数千矿工投牒明廷,称:"留宝丰场,听我开采,不然杀人!"正统十二年(1447年),宝丰银矿终于爆发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小业主领导的矿工起义。起义矿工与当时沙县邓茂七领导的起义军彼此呼应,声势很大。林聪急忙再次上疏乞速减免课银。疏中指出所谓"矿贼"实则为本县民人,因生活所迫才聚而偷矿煎银。后来矿工起义虽被镇压下去,明政府也终于接受林聪建议,罢宁德、建宁银税,民困始得少苏。
    景泰三年(1452年)三月,林聪纠察刑狱。他刚正不阿,执义敢言,为其所劾者上至尚书下及主事,不少佞臣因之下狱、贬官或外调,以至"诸司惮聪风裁,聪所言,无敢不奉行者"。由此,林聪招致群佞围攻而罹罪。是年冬,御史黄溥等劾林聪挟制吏部,徇私举福建参政许仁达为巡抚,并诬林聪为泄私怨动辄劾兵部主事吴诚。林聪因此坐"专擅选法",廷议大辟,打入死牢。礼部尚书胡荧敬佩林聪的节直,案示礼部时他不肯署名而称病不出。代宗遣太监兴安问疾,胡荧说:"老臣本无疾,闻欲杀林聪,殊惊悸耳。"代宗知林聪为人,遂诏释林聪,但将他贬为国子学正。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擢拜林聪为左佥都御史,命他前往山东赈饥。林聪不辞劳苦,驰赴饥情严重的郡县,开豪富粮仓以济饥民,全活145万人。回朝复命后,进右副都御史。天顺二年(1458年),林聪看到在当时的苛刑峻法之下冤狱屡有发生,遂上《乞缓重狱疏》,专题提出"秋后决"的主张:实行春判冬决制度,以延缓死刑执行期来进行死刑复核,使案中属以矜疑者得免死,以减少错杀。英宗纳其言,下诏曰:"每岁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廷臣审录重囚,谓之朝审,遂为永制。"林聪还极力反对株连,滥杀无辜。天顺四年(1460年),曹钦谋反,朝廷镇压时一些冒幸禄者往往诬斩人,甚至割下乞丐首级报功,致使市人不敢出户。进值林聪署院事,急令"必生擒讯鞫,不得妄杀",并为无辜者力辩,湔雪甚多,冤滥乃止,市人"相贺更生"。
    成化二年(1466年),江淮发生特大饥荒。朝廷复命林聪往赈。陛辞时,他奏请"贷江南粮及支运粮数十万给民,且与之种"被钦准,饥民沾其实惠。赈饥回京,擢升右都御史。成化十三年(1477年),升任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时林聪虽已年过六旬,但"夙夜靡懈",详核案件,推情鞫问,任内为蒙冤死囚平反者不下六百人。林聪卒后,明廷诰授其荣禄大夫太子太保,溢"庄敏"。其灵柩归乡后葬于宁德八都铜镜山。邑民推崇其高风亮节,祀之于乡贤、庄敏祠。其生平事行载入《近代名臣录》。
林聪立朝四十余年,奏撰颇丰,闲居又喜为诗文,曾著《奏议》八卷,《见庵文集》十四卷今民间仍流传其手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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