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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陈福:时隔24年,工资还能讨得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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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0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我24年工资!”5月6日,林陈福向厦门包装印刷集团破产清算组提交了一份《债权申请书》,要求偿还他自1984年以来的工资。他是原厦门市第二包装厂的固定工,1984年因病请假后,企业就不让他再进厂上班。
    此后24年,林陈福四处上访,走了多个部门,但是,最近他才知道,早在1999年企业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退工决定。
那个年代“铁饭碗”很珍贵
    林陈福原是原厦门市第二包装厂负责烘烤纸箱的工人。每天重复地把上千斤的纸箱推进烤房烘干,就是他的工作。因为推车主要依靠手力,长期工作,他右手出现了肌瘤。那年他做了手术,术后右手腕腕力部分丧失、麻木。因此,1984年时,他经常要到厂医务室看病。“厂领导就以此为由口头通知我不用上班,让我回家休养。”
    此后,包装厂就不再让林陈福回厂上班。但是,林陈福说,那个年代找一份固定的工作很难,他非常珍惜这个“铁饭碗”。1984年被迫回家时,林陈福一家人的生活相当艰难。因此,他多次到包装厂、厦门市劳动局讨说法,希望能回企业上班领工资。他说,“我到厂里找生产股长,他让我找厂长,厂长又让我找股长,股长就让我找劳动局,劳动局又让我跟厂里协商。”就这样,老林跑了20多年,到现在,当初受理他投诉的劳动局工作人员已经退休了,但老林讨说法却一直没有结果。
24年后才见到《退工决定》
    折腾了很多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老林几乎都死心了。多年前,包装厂又改制更名成厦门包装印刷集团,现在,包装印刷集团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老林眼看自己维权的 “组织”都要消失了。正当他打算放弃时,今年2月份,有包装厂的老同事建议他打市长热线。2月29日老林拨通了市长热线,随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函给包装印刷集团清算组。调查发现,1999年包装厂做出了一份《关于林陈福同志退工的决定》。
    这份《退工决定》称老林“1984年自动离职,但未办理退工手续。”因此,企业做出退工决定。但是,老林对此有异议,他说,“我怎么可能自动离职?你不知道那个年代找份工作有多难!你不知道这24年我的生活有多难!”
律师免费帮他讨说法
    老林说,这么多年了,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份决定他命运的《退工决定》。这导致他一直无法进行待业、失业登记,也无法重新就业。
    拨打市长热线后,老林的事情出现了转机。有关部门帮助他安排了法律援助,免费指派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的曾春华律师帮他讨说法。5月6日,记者采访了包装印刷集团清算组的代理律师张律师。张律师说,企业重视员工的权益,老林一方面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将认真审查;另一方面,老林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目前,清算组已经正式受理了老林的 《债权申请书》。老林殷切地盼望着,自己24年来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能有个公正的说法。
律师说法 未超过维权时效
    曾春华律师认为,虽然老林被辞退已经多年,但他的维权申请并没有超过法定时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因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老林是在今年2月份才见到自己的《退工决定》,因此,老林的维权时效应该从今年2月份起算。
导报记者 陈捷/文 巫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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