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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剧丑角表演艺术家----林务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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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8:4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林务夏与《贻顺哥烛蒂》
  

林光耀
  
  著名闽剧丑角表演艺术家林务夏,1914年生于福州一小贩家庭。因他家的一个邻居是闽班“旧赛乐”的老板,所以,他没有费什么周折,9岁卖进旧赛乐,拜京徽昆名家翁成坤(肯师)为师,从学花旦到专攻三花,文武不挡。他在第一出启蒙戏《蜘蛛精》中,饰蜘蛛精。1925年去台湾演出时,在《小补缸》中饰武旦,满台旋转“篷车莲”(双脚莲)和“抢背”,深受观众赞扬。与师兄唐秀山、林赶山合称“闽剧三宝”。
  有一次,戏班在尚干演出,东家点演时装戏《枪毙阎瑞生》。扮演阎瑞生的赵春庭老师去城里做客,由于车船误点,没能赶回来,林务夏自告奋勇,顶替演出。刚上台还有些紧张,后来越演越自如,唱做念打,一招一式都毫不含糊怯手,终于顺利完成,没出任何漏子,台上台下一片叫好,因而初露头角。
  出师后,林务夏专攻丑角,闽剧艺人俗称丑角为“三花脸”。凡丑角都在鼻梁上用白粉涂抹一个粉块,有方形、元宝形等等。根据不同的人物,画不同形状和大小的白粉块。三花是容貌上不俊美,但不等于品质的丑恶。有些丑角是扮演阴险狡猾的、贪鄙自私的、鱼肉乡里的角色。如《斩凌贵兴》中的凌贵兴、《红桥》中的罗守本等。有些是扮演机警伶俐,幽默风趣、正直善良的角色。在闽剧传统戏里,一般社会地位卑下的劳动人民。如渔夫、农民、商人、酒保、差投、更夫等,大部分由丑角扮演。从性格上看,这些人物多半是滑稽、活泼、乐观、热情的。如《林水志买猪母》中的林水志、《炼印》中的李乙、《贻顺哥烛蒂》中的马贻顺等,虽然丑扮,但心灵都是真、善、美的。
  在《林水志买猪母》中,务夏师饰林水志。出场前,先在幕后喊一声:“哇!口卢口卢……”造成先声夺人的气势,使观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台下戏迷就一片骚动。接着,他在左手拿斗笠,右手执竹批,上场亮相。用虚拟的动作,作赶猪模样。时而追逐,时而拦阻;时而惊恐,时而抽打。来到门口时,作猪跳门限状,用竹批狠打一下,以示打猪的屁股,口里说道:“剝瘴!(福州方言,骂家畜)给我跳进去!”这一段表演,也是源于生活。他平时下乡演出时,经常留心观察农民喂猪、赶猪、打猪的动作。于是把生活的东西,经过艺术加工,赶猪的表演给人一种幻觉,好像舞台上有真“猪”在活蹦乱窜,给观众以美的享受。1954年,参加省戏剧会演荣获一等演员奖。同年,他在闽剧《炼印》中饰李乙,在参加华东地区首届戏曲观摩大会演出中获演员一等奖。翌年,该剧由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拍摄成电影。
  闽剧《贻顺哥烛蒂》取材于福州民间故事。据考证,福州确有其人。他的原型是清末福州南台石狮兜(今延平路南端与河下交界处)丝线店老板马贻顺。由著名剧作家邓超尘于1952年创作出一出讽刺喜剧。表演的是船工陈春生代父友德离家远航,中途覆舟,误传死讯。福州市三保有个小商人马贻顺,以经营丝线店为生,吝啬成性,中年未娶。他早慕春生妻林春香貌美,又闻知她善持家计,能写会算。更加赏识,春香新寡。贻顺乘她家中困难之时,暗中以高利贷谋娶。友德竟误认贻顺有恩于已,反逼春香改嫁马家。
  婚夜,春香与贻顺约三桩事,其中一事:如前夫生还,仍回陈家,贻顺不得刁难。否则,宁死不嫁。贻顺深怕人财两空,故予允诺。春生覆舟遇救,十年后回到福州,路过丝线店,巧遇春香,得悉改嫁原由,深感春香孝道,愿出重金让贻顺另娶,接回春香。贻顺不肯履约,控于海防分府王绍兰。春生请求按原约判断,贻顺否认有约在先。春香坚持“前夫有情,后夫有义”,难以自决。王绍兰深感难判,白恭人为夫出谋,让春香假死,公堂上考验陈春生与马贻顺,谁愿领“尸”回去者,领回春香;不愿领者,另赏红包。陈春生重情,情愿领“尸”;马贻顺贪财,愿受红包。最终春生夫妻重聚,马贻顺重财失妻,最后仅得一截烛蒂(蜡烛头)。马贻顺的形象类似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笔下《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形象。
  剧本由福州市四赛乐闽剧团首演。名旦李旦等导演。林务夏饰马贻顺、名旦沙丹饰林春香、名小生萧梦尘饰王绍兰、名旦命傅玉凤饰白恭人。1954年,该剧参加福州市戏剧会演获得好评。此剧演出轰动福州,连续爆满四个月。城内、台江各业余剧团也纷纷搬演。“贻顺哥烛蒂”成为福州话中“吝啬鬼”、“奸狡利”、“十绝哥”的代名词。
  林务夏老师在几度演出《贻》剧中,均受到福州观众欢迎。前后共演六、七百场,大多数满座,这在他艺术生涯中和建国以来所有闽剧演出中,虽然不是绝无仅有,也是不多见的。
  他之所以能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闽剧舞台上的“悭吝人“的艺术形象,与他体验生活,博采众长,厚积薄发有关。过去旧赛乐班里有一个当事人,人称“二五谟”,为人勤勤恳恳,小心谨慎,做事有棱有角。有时跟班友们开开玩笑,做一个小动作,逗人笑破肚肠,他自己却从不发笑。新赛乐班还有一个演员黄福官,也是丑角。他是老板的谊男,人称“昂马少”、“太子妗”。他在《枪毙阎瑞生》中饰王长发,是个开妓院的王八头。惯于将巴结上,欺压下的一套表演技巧,演得非常得体。虽然这些人物都和贻顺哥身份、性格不同。但务夏师采取他们的形象、神态及其表演手法,把他们揉合起来,塑造了他心中的贻顺哥。
  马贻顺是个小小丝线店老板,兼做经手(经纪人)得一点佣金,放一点高利贷,从夙兴夜寐,锱铢必较,攒积一点钱而起家。他不论晴雨天气,出门必臂挂雨伞(长柄竹勾的纸伞),手提“砚春袋”(褡裢),袋中藏放着账簿、笔砚、杂物。有时也信手放一点钱款,为数不多。身上藏一把小算盘。算盘虽小,在节骨眼上取出来一打,表现人物的性格,会收到意想不到喜剧效果。
  1953年第一次演出时,大家对戏里的核心“前夫有情,后夫有义”,有所争议。有人认为春香这个人模棱两可不可爱;有人从义字出发而同情贻顺哥;有人建议加强贻顺哥的逼债、谋娶等行动线,来否定其义;更多的人则主张从历史观点看,春香的“前夫有情,后夫有义”是一个特色。
  一个戏,决不能脱离它的特定环境与特定人物。我们讽刺吝啬鬼,也不能把他和当时社会孤立开来。当时这个戏发生的年代是资本主义开始侵入中国,福州是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表现在商业方面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残酷斗争。贻顺哥不过是无数被吞噬的小鱼之中的一个而已,他当然也在吃虾米。因此,我们也不必过于无情鞭挞。
  务夏师在“说亲”一场的表演,喜剧味忒浓。当道士婶带一盏灯笼来到贻顺店里给他说亲,他接过道士婶的灯笼时,下意识地把自己桌上的灯马吹熄。观众被这一举动哄然大笑。这不是节俭,而是吝啬,只要有一点点的合算的油,他都要揩。当送走道士婶时,她灯笼拿去,店里漆黑。务夏师就运用小科套动作,作摸黑前进,这也是喜剧的夸张。不料给凳子绊了一个趔趄,肚子撞上桌角而落幕。还有上山祭墓,把烧不完的烛蒂,趁人不备,吹灭带回。最后一场贻顺哥机关算尽,丢了一个聪明贤慧的老婆,捞来了一截“烛蒂”。这些场面都引起了满堂彩。林务夏被观众誉为“活贻顺哥”。
  1960年,原福州闽剧院三团赴上海戏剧学院重新整理排演《贻顺哥烛蒂》一剧,并在上海瑞金剧院公演。三团的《贻》剧由“闽剧三小”之首刘小琴(国家一级演员)导演、“闽剧三宝”之首林赶山饰马贻顺、著名小生李小白饰陈春生、名老生程道旺饰王绍兰、名旦林梅君饰白恭人、名旦周淑琴(大扁)饰林春香、女丑韩淑美饰道士婶、名小生陈晴饰八弟。林赶山与林务夏两个马贻顺,桃红李艳,各有千秋。
  1962年,老舍、曹禺、田汉、张庚、阳翰笙等北京“五老”,来闽观看《贻顺哥烛蒂》,由福建省闽剧实验剧团演出。林务夏饰马贻顺、并与著名小生陈小言合导此剧。剧中头牌老生洪深饰王绍兰、名旦严美丽饰林春香(A角)、林芬菁(B角)、名小生邱少峰饰陈春生、名旦庄璇饰白恭人、名女丑黄碧岩饰道士婶、新秀杨木铨饰八弟。第二天,“五老”邀林务夏一道上鼓山湧泉寺开座谈会。老舍先生赋诗一首:“十年尚忆钗头凤,今日欣看烛蒂哥。宜喜宜悲情更切,轻愁微笑漾春波。”诗中“十年尚忆钗头凤”句指1952年,首届全国戏曲观摩大会,老舍先生在北京观看了闽剧《钗头凤》。
  十七年前,林务夏老师将看家戏《贻顺哥烛蒂》传授给他的学生朱善根。1987年,福建省闽剧实验剧团赴香港参加“中国地方戏曲展”,朱善根在《贻》剧中饰马贻顺,其表演深得务夏师的艺术真谛。演出轰动了港九,现为国家一级演员。以后,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演出此剧时,朱善根饰马贻顺、国家一级演员林瑛饰林春香(A角)、周虹(B角)、名老生李钦杰饰王绍兰、小生李榕饰陈春生、名旦林丽娟饰白恭人。女丑倪爱民饰道士婶。
  1996年,福建省闽剧老艺人之家十年庆典时,同行邀请林务夏老师出来演《贻顺哥拜堂》一折。他当年82岁,欣然接受,认真排戏。排演拜堂时,林老照跪不误。大家劝他排戏不要跪,他说:“排戏要与演出一个样,不跪不会出感情。”演出时,他风采不减当年,博得全场热烈掌声。
  在生活中,务夏师和蔼可亲,不摆艺术家的架子,不管是对一般演员或是箱友(过去挑戏箱的)从不另眼相看,总是笑脸相迎,香烟相待。他喜欢每天到城里“醒春居澡堂”洗澡,洗完后再到小食店里来一碗拌面。店里人一看到他,便笑着说:“‘贻顺哥”又来吃拌面啦!”
  林务夏从事舞台生涯近80春秋,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他演出了《贩棉纱》中阿三、《七侠五义》中的徐良、《炼印》中的李乙、《林水志买猪母》中的林水志、《斩凌贵兴》中的凌贵兴、《晏海探妹》中的晏海、《曲判记》中的陆御史等几百本传统戏中的人物形象;也演了一些现代戏,有《归来》、《芦蝦记》、《红灯记》、《江姐》、《红桥》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文武、长短丑角角色,在福建省闽剧界中享有盛誉,且誉满港台。2002年11月,他不幸病逝,享年89岁。
  
                       
(作者单位:福州市闽剧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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