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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扬:河南西平强征社会抚养费,无疑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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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0: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驻马店市的全国“百强县”西平县,年仅33岁的王茹萍因无力再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在自家刚盖好的新房房梁上,用一条绳子结束了生命,她那11岁的女儿和5岁的儿子,从此再也见不到母亲。(凤凰网 8月3日)
  因5年前的超生被再次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把这位母亲逼上了绝路。一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破碎,一双无辜儿女再也享受不到母爱……这起悲剧的背后,竟然缘于全国“百强县”西平为遏制财政锐减出的强征5亿社会抚养费的“奇招”。
  堂堂一个“百强县”在支柱产业农业大幅减产的情况下,茫然不知所措,不思如何解决本质问题,反而抛出强征5亿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补差”。看一看强征对象,针对的竟然全是党员干部和职工。话说端“财政”的饭,要服“财政”的管,不想掉了“碗”要把“罚款”缴完。再抛出“在规定时间内享受8折优惠”的“利好”刺激;再成立一个“清查活动办”全权负责追缴。西平的“智囊团”们对此“奇招”的信心可谓是“十拿九稳”。
  奈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一个月收入1500元的普通职工家庭,动则数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如何筹集?对于已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又如何甘心?在强大的经济压力和无限膨胀的怨气面前,试问西平的干部职工如何能安心工作、谋发展?更何况还逼出了一起人命案。如此“饮鸩止渴”的“奇葩之术”,只怕顶“百强光环”的西平也只能陷入征收、再征收的泥潭中难以自拔……时评界评论。
  再看西平县抛出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仅仅一句“当时没交够”。而《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是什么给了西平凌驾于法律的胆量和勇气?相信能够“决一县之策”的西平“智囊”们肯定并非法盲,但在所谓“政绩”的面前,他们依然选择“铤而走险”,甚至是“一意孤行”。
  曾今“亩产7320斤小麦”的浮夸西平,如今靠强征5亿元社会抚养费来“贴补”财政的西平,是否想过实事求是来解决问题?是否想过通过招商引资来增添活力?是否想过优化结构来增强后劲?漂浮的西平何时才能脚踏实地,好好想一想如何走好“群众路线”为干部群众谋福利。

  作者:林雨扬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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