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龙溪县的“都”
陈 侨 森 梁大同六年(540年)建立龙溪县,据传县衙设在古县(今龙海市颜厝镇古县村)。唐贞元二年(786年),漳州郡城迁至龙溪县桂林村(今漳州市芗城区),龙溪县衙署附郭在郡城内。漳州郡城外农村基层建制先以乡、里设置,南宋末改为都、图制之,以后历代沿袭“都”的建制。许多台湾同胞及海外乡亲为寻根谒祖,常以其祖宗龙溪县某都的记载而查询,却不得要领,弄清“都”的历史存在与当今地名对照,是很有必要的。 “都”的始源与嬗变 我国基层建制,亘古有之。早有《周礼》记载,周代地方首官大司徒下令设“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这就是乡村的基层乡役之制;周隶属地的官遂人,以土地之图经四野,造“县鄙田野”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都,五都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这是周隶属地郊野的基层组织之制。秦汉代基层组织改为乡、亭之设。秦西汉在乡村基层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别称亭父),十亭一乡,乡有乡官,掌佐县令治一乡之事。 唐宋以来,基层建制设有乡、保、里等名,以百家为一里,五里为乡,每里设置里正。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推行保甲法,变募兵为保甲,实行新户籍编制,规定以十家为一保,置保长领之;以五十家为一大保,置大保长领之;十大保为一都保,置正、副都保正领之。南宋时,改五保为一大保,保正由通选产生,宋代已出现“都保”基层建制。 北宋基层组织实施乡、里制,所以宋代的《登科录》必书某县某乡某里人。那“都、图”制始于何时?明末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曾提及“都、图”条目。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提到,《萧山县志》曰:“改乡为都,改里为图,自元始。”康熙《漳浦县志》说“都、图”为明制,曰:“明制,城中曰坊,在乡(指乡村)曰都,每十一户为一甲,十甲为一里,每里一图”,并说“都、图”为赋役而设。对此,清乾隆进士及第、史学家赵翼注《日知录》时说,“……则乡(指农村)都图之制起于南宋也”,并说“都图”制起始时间“顾氏盖亦失考”。 古龙溪县各“都”的演变 龙溪县的“都图”制始于何时?据乾隆《龙溪县志》载,南宋时龙溪已出现“都”,《志》卷首曰:宋时分六乡三十三里,一百一十五保,淳祐间,改里为三十都”。就是说龙溪县在南宋末,由北宋的6乡33里115保改为30都。宋时龙溪县境域之大,相当或接近今之龙海、南靖、平和、华安、芗城、龙文等6个县市区及厦门之海沧。 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因龙溪、龙岩、漳浦交界处,地距各县署较偏远,不便统治,于是析三县部分地区另置南胜县,龙溪割最多,从原龙溪县30个都中,拆7个都置南胜县,即第十四至第二十都(古属兰水县地)。这样,龙溪县由30都减为23都,辖第一至第十三都,第二十一至第三十都。 到了明代,古龙溪县各“都”有两次较大的变更。一是嘉靖时,据嘉靖《龙溪县志》载,龙溪县辖15都;一是隆庆初置海澄县,据明万历《府志·卷十三龙溪县舆地志》载:“隆庆元年(1567年),析五都置海澄县,今治……(在乡村)十都云”,龙溪县辖10都。宋淳祐间30个都,元割7个都置南胜县,至明嘉靖年间缘何只剩下15个都呢?这可能因为历代区划与人口的嬗变,基层区划有的拆并,有的撤消,年代久远,已无法考证。现只能了解大致情况,如第一、二、三都,并称一二三都;第四、五都,并称四五都;第六、七都,并称六七都;第十二、十三都,并称十二三都;第二十三、二十四都,并称二十三四都;第二十九、三十都,并称二十九三十都(见明弘治《八闽通志》卷十六·乡都;明嘉靖《龙溪县志》卷一·地理)。其中第十都不知因何而缺,早在清乾隆《龙溪县志》就说:“十都缺无可考”。隆庆元年(1567年),龙溪县析一二三都、四五都、六七都、八都、九都5个都建立海澄县,并割二十八都的第五图隶属海澄县。至此,龙溪县辖10个都,即十一都、十二三都、二十一都、二十二都、二十三四都、二十五都、二十六都、二十七都、二十八都、二十九三十都。 清代龙溪县基本保持隆庆后的10都,都以下改社为保。 民国时,改明清的都、保为区、乡、镇及保甲,但“都”在某些方面,还沿用明清的通俗叫法,如道教做道场,佛教做佛事的超度等等,都指某人是龙溪县某都某保人。 因北部的华崶等地离县治偏远,民国十七年,北溪流域大部分地区另成立华安县,以龙溪县的十五都为主,并割北溪原二十三四都的部分地属之。 明清龙溪县各“都”辖区 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龙溪县志》载在乡建制有15个都,现将其列出。 1、一二三都统17个社①:苏林社、青礁社、澳头社、登瀛社、嵩屿社、郑井社、长屿社、海沧社、卢渐尾社、东坑排头社、林东社、马石龙 社、渡头社、沙坂社、钟林社、石囷社、苏厝社。 2、四五都统10个社:浮宫社、禾平社、溪东社、高溪社、陈墩社、屿尾社、际山社、方田社、青浦社、车鳌社。 3、六七都统9个社:排浦社、双分社、山东社、中禾社、洪埭社、东头社、渐山社、龙井社、溪坂社。 4、八都统11个社:谢仑社、太江社、陈巷社、溪头社、桥头社、儒山社、蔡浦社、珠浦社、鹿石社、河福社、温林社。 5、九都统8个社:桥头社、祖山社、黄田社、官山社、屿兜社、美山社、普玄社、侯山社。 6、十一都统17个社:福河社、文山社、紫泥社、南坂社、院前社、亭尾社、卢州社、北江亭社、许溪社、浦边社、南山社、洪团社、严林社、蔡港社、双埭社、锦江社、水居社。 7、十二三都统14个社:水头社、后林社、莲浦社、溪头社、洪塘社、上洋社、塔尾社、东山社、田子社、古县社、邹塘社、下庄社、林前社、木棉社。 8、二十一都统10个社:渡头社、山美社、双路社、林前社、山兜社、新塘社、梅溪社、天宝社、墨场社、莲花社。 9、二十二都统8个社:翁建社、西头社、登科社、院前社、黄柑社、石浦社、浦口社、鸿山社。 10、二十三四都统8个社:金沙社、蓬州社、香洲社、磁窑社、松州社、吴浦社、鲁林社、桃源社。 11、二十五都统16个社:升平社、龙岭社、桃源社、黄洋社、迎富社、草坂社、宜招东山社、宜招刘山社、大深社、良村社、华崶上营社、华崶中营社、归德社、奇叶社、浦西社、陈山社。 12、二十六都统10个社:李林社、霞石社、赤岭社、路边社、孚美社、吴坑社、南坑社、油车社、龙山社、璞山社。 13、二十七都统11个社:长洲社、马岐社、下尾社、西坑社、上苑社、陈州社、浦头社、东洋社、岭兜社、西浦社、水居社。 14、二十八都统12个社:江东社、澳头社、文甲社、坂尾社、勾东岑山社、东山社、北边社、玉洲社、许茂洲社、乌礁洲社、深泥社、乌泥仔社。 15、二十九三十都统15个社:福井社、白石社、沙坂社、四望山社、乌屿社、石尾东社、石尾西社、石尾南社、石尾北社、石尾中社、洪埭社、新埭上社、新埭下社、青洋社、橄榄屿社。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龙溪县志》载:龙溪县设3隅、3廂、10都,共102图124保。清设保甲制,在乡村都下辖保。 1、十一都辖8个保:郑黄高保、方硕保、王平保、吴真保、郑周林保、王五伦保、高许林保、石码保。 2、十二三都辖17个保:诗墩保、陈李伦保、邹郑伦保、杨郑吴保、蔡林王保、蔡美保、林尾保、马兴保、芋园保、木棉保、任勤保、颜德贯保、连任保、田西保、唐吉保、马洲保、六协保。 3、二十一都辖23个保:康瑶坪保、杨松保、张郭李保、谢前塘保、怀安保、南山保、山尾保、天宝保、北山保、西文保、路边保、塔尾保、登坪保、鲁行保、山兜保、陈曾保、周伦保、陈推保、梅应保、何方林保、林怀保、林堂保、墨场保。 4、二十二都辖6个保:杨龙浦保、黄柑保、萧王陈保、陈黄讲保、郭坑保、石浦保。 5、二十三四都辖12个保:陈宏保、乌头门保、磁窑保、蓬州保、洛滨保、杏林保、松洲保、张奇保、寨坂保、金沙保、银塘保、沙建保。 6、二十五都辖11个保:浦西保、桃源保、归德保、迎富保、升平保、龙岭保、宜招保、华崶保、珍山保、大深保、蓬莱大坑保。 7、二十六都辖10个保:洋尾保、田边保、乌石保、茶园保、璞山保、流岗保、六石保、西洋保、坂头保、内林保。 8、二十七都辖10个保:诗浦保、浦头保、蔡耀保、陈洲保、蔡润保、李阳保、蔡吉保、林云保、关下保、蔡吴唐保。 9、二十八都辖5个保:乌礁保、浒茂保、太平保、澳头保、刘端保。 10、二十九三十都辖6个保:四望山保、田里保、新埭保、洪岱保、石美保、白石保。 “都”古今地名对照 龙溪县都的建置始于南宋淳祐间,距今760多年。南宋30都,元析7都置南胜县,明又拆并剩15都,后又析5都置海澄县,至此,龙溪县辖10都,清代无大变更。至民国改称区、乡、镇,但在民间“都”却仍经常使用。由于朝代更迭,战乱灾害,以及河道改道,区划拆并,都的古今对照已很难说清,这里只是概说,以求抛砖引玉,敬请熟知这方面的同仁指正。 (一)一二三都 宋属龙溪县永宁乡新恩里。南宋设一、二、三都,后演变成一二三都,明嘉靖四十五年(1567年)前属龙溪县管辖。海澄建县之初,设三坊五里②,一二三都大部分划归第四里,部分与二十八都之五图划归第五里。清属城外北路保甲。民国29年,属海澄县第四区。民国36年属海澄县海沧乡。1952年属海澄县海沧区。1958年4月属海澄县海沧、新安二乡。1958年8月划属厦门市,现为厦门市海沧开发区。 (二)四五都 宋属龙溪县始安乡太平里,南宋设四、五都,后演变成四五都。明海澄建县后,与漳浦县二十八都之九图划归海澄县第三里。清属海澄县城外东路的保甲。民国29年属海澄县陂内乡、浮宫镇、城西乡的部分保甲及方田等。1960年至今属龙海市东园镇、浮宫镇大部及白水的方田等。 (三)六七都 宋属龙溪县始安乡崇政里,南宋设六、七都,后演变成六七都。明海澄建县前属龙溪县,后属第二里。清属海澄县城外南路及西路部分保甲。民国29年,属海澄县第一区东马乡的保甲。民国36年属海澄县康乐乡部分保。今龙海东泗乡等及白水镇部分。 (四)八都 宋属龙溪县始安乡惠恩里,南宋设八都,海澄建县前一直属龙溪。后属海澄第一、二坊及第一里。清属海澄县县城及城外东路、城外南路部分保甲,及西路温林保等,民国36年属海澄县城区镇,今龙海海澄镇。 (五)九都 宋属龙溪县始安乡崇仁里,南宋设九都,明海澄建县前一直属龙溪县。海澄设县后,分属第三坊及第一里。清属海澄县城外西路等的保甲,民国36年属海澄县城区镇,今属龙海市海澄镇。 (六)十一都 宋属龙溪县始安乡惠恩里,南宋设十一都,都名保留至民国。民国28年属龙溪县第六区(石码区),民国36年属石码镇、文山乡。1959年属龙溪县石码镇及榜山公社,为今龙海市石码镇、榜山镇。 (七)十二三都 宋属龙溪县始安乡惠恩里,南宋末设十二、十三都,后演变为十二三都,一直延续至民国。民国28年划归龙溪县第二区(古县区),今为龙海市颜厝镇,包括今九湖镇的邹塘、木棉、林前等村社。 (八)十四都至二十都(7个都) 南宋末龙溪县设的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都。因地处龙溪县、龙岩、漳浦交界处,距各县治署偏远,且山岭连亘,不便统治,于是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析三县部分地区置南胜县,县署设在九围矾山之东(今平和县南胜乡境内),辖地约今南靖、平和两县及漳浦县部分地域,其中龙溪县割十四至二十都。古称习贤里、归得里、由义里、永丰里、居仁里及清宁里、新安里7个里。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又割清宁里、新安里建立平和县,县治设大洋陂(即今平和县九峰镇)。今属南靖、平和二县。 (九)二十一都 宋淳祐间属龙溪县游仙乡瑞泉、乐仁二里。南宋设二十一都,一直保留至民国改都为区,辖莲塘乡、铁凤乡、天宝乡,现辖芗城区芝山镇、天宝镇,还有石亭镇的南山,以及龙海市九湖镇西北部新塘、琪塘、庵兜、梅溪、蔡坂、莲花等村社。今南靖县靖城镇的南部圆山周围,九龙江西溪的西岸廍前等村社,古时也属二十一都。 (十)二十二都 宋为龙溪县游仙乡龙州里,南宋设二十二都,一直保留至民国改都为区,辖郭坑乡(不包括扶摇、蓬洲、洛滨等村社),今龙文区郭坑镇大部分(不包括北面的扶摇、洛滨等村社)及朝阳镇大部分(不包括镇境西面蓬州、西洋、璞山、流岗、六石等村社)。 (十一)二十三四都 宋龙溪县游仙乡龙州里。南宋设二十三都、二十四都,后演变为二十三四都,都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28年为龙溪县第五区(浦南区)的南洲镇、沧埔乡,即现在的芗城区浦南镇全部,还有石亭镇北面鳌门等村社,龙文区郭坑镇西北面的洛滨、磁磘(即扶摇)等村社,朝阳镇北端的蓬洲等社,华安县的下半县,即沙建镇大部分,丰山镇的全部。 (十二)二十五都 宋为龙溪县游仙乡九龙上里,南宋设二十五都,都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17年,因龙溪县北部华崶等地离县治漳州偏远不便管理,以龙溪县原二十五都全部及原二十三四都的沙建、丰山等地建立华安县。所以,二十五都为今华安县,但沙建镇、丰山镇应为古时的二十三都。明清《龙溪县志》载云:二十五都中包括浦西的社保,这可能是旧《县志》之误,浦西与浦南镇一溪之隔,即浦南九龙江北岸,怎么会划到二十五都呢?其实浦西属二十三四都,浦西的老一辈老人也说是二十三四都,今属丰山镇辖地。 (十三)二十六都 宋属龙溪县游仙乡瑞泉东里。南宋设二十六都,都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为乌石乡,但北面的鳌门(即乌头门)、南山等村社应为古时的二十三四都,今为龙文区朝阳镇的西北部西洋、璞山、流岗、六石、板头等村社,芗城区的石亭镇大部分(除鳌门、南山等村社之外),以及南坑街道的古塘等村。 (十四)二十七都 宋为龙溪县永宁乡唐化里。南宋设二十七都,都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28年为龙溪县第四区的修滨乡、关霞乡。今龙文区蓝田镇、步文镇及芗城区的市尾、浦头、诗浦等村社,还包括龙海榜山镇的长洲、马崎、梧浦及颜厝镇的陈洲社村社 (十五)二十八都 宋为龙溪县永宁乡海洋上里,南宋设二十八都,都名一直保留至民国。民国时为龙溪县的乌礁乡、浒茂乡,即今龙海紫泥镇。 (十六)二十九三十都 宋为龙溪县永宁乡海洋下里,南宋设为二十九都、三十都,后演变为二十九三十都。民国改都为区,包括龙溪县角美乡、石美乡、东美乡,今为龙海市角美镇(不包括镇东南端的白礁、鸿渐等村社)。 “都”之建制虽然早已经消失,但在古籍、族谱及海外华人、台港澳宗亲的记忆传承中依然存在,本文意在帮助寻亲谒祖作资料之用,并为相关历史研究提供一些基础资料。 参考书目: 1、(宋)王存:《元丰九域志》,中华书局,1984年版。 2、(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十四·地理,卷十六·乡都,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一版。 3、(明)嘉靖《龙溪县志》卷一·地理。 4、(明)万历《漳州府志》,卷十三·舆地志。 5、(明)何乔远,《闽书》,卷一至三一·《方域》,卷三十二至三十七·《建置》,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 6、顾炎武著《日知录》,岳麓书社,1994年第一版。 7、(清)康熙《龙溪县志》。 8、(清)康熙《漳浦县志》。 9、(清)乾隆《龙溪县志》卷一·乡都。 10、(清)乾隆《南靖县志》卷一·建置沿革,卷二·坊里。 11、(清)乾隆《海澄县志》卷一。 12、(清)《平和县志》手抄本,黄许桂主辑,道光十三年。 13、《龙海县志》,东方出版社,1993年6月。 14、《芗城区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9月。 15、《漳州市志》,第一册第三章,方志出版社,1999年。 注释: ①明建制都以下辖社,沿用元朝的建制,下同。 ②海澄建县时设三坊五里,在城称坊,在乡村称里,同属县隶下的设置,除南靖、平和及海澄沿袭宋元“里”的叫法外,其他各县都称“都”。 (作者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方志办) 责编:蔡惠茹 |
|